馬英九總統於2008年所提出「468方案」政策構想,行政院今(4)日表示,至2009年底,共花費181億餘元,逾55萬人受惠,完成階段性任務,該政策精神並已納入「社會救助法」整體修法意旨。

昨天在「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第2波記者會中,針對記者提問有關2008年所提的468政見落實情況如何?馬英九當場的回答是「不太清楚」、「要問問相關行政部門」。行政院在今天晚上7點左右,以發布新聞稿方式給了答案。

行政院指出,2008年9月起實施的「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是針對家庭月收入介於1萬5,840元至2萬5,000元的家庭,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第1階段(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撥付補助60.76億餘元,共計服務23萬1,177人;第2階段(2009年4月至12月)撥付補助121億餘元,計有32萬3,391人獲得協助,對於工作所得偏低者而言,不但有實質幫助,並且發揮穩定社會民心的潛在效果,成功扮演了階段性、短期性的任務。

行政院強調,去年底完成的「社會救助法」是近20年來首度大幅翻修,並從今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除了擴大照顧對象範圍外,也針對中低收入戶提供更多就業及脫貧措施,更全面性、制度化的落實經濟弱勢族群照顧措施,協助脫離貧困、鼓勵就業。

同時,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因就業而增加之收入,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最長以3年為限,並得再延長1年,鼓勵他們持續參與勞動市場並自立脫貧,修法後,估計將增加58萬人納入社會救助體系。

行政院也進一步說明,2008年及2009年所推動的「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是即時回應受金融海嘯衝擊的經濟弱勢族群需求,該方案以實質補貼協助經濟弱勢、鼓勵就業的精神,已納入整體「社會救助法」的修法意旨中,完成階段性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