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東部地區發展條例》的《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趕在14日立法院休會前闖關通過,雖然縣政府可以拋售公有土地的土地作價條款已被刪除,但是仍然編列了400億元的「花東地區發展基金」,其來源和用途還是令環保團體憂心。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黃斐悅指出,即使土地作價被刪除,東部地區仍然存在遍地的BOT開發案,花東的土地還是岌岌可危,需要大家的關注與監督。

黃斐悅表示,這次《花東條例》可以說在短短不到5天的時間就跑完立法程序,其速度之快,讓很多公民團體都來不及反應;而資訊的不透明,也讓大家難以掌握立法的進度,遑論要提出相對應的看法和意見。

她說:「我們在協商當天打電話給民進黨總召的助理,對方強調沒有聽說《花東條例》要協商,但沒多久就看到立委賴坤成臉書上透露了協商的訊息」黃斐悅指出,這凸顯出台灣立法上很大的一個盲點,那就是立法院很多法條都以密室政治的方式通過,在資訊公開以及公民參與的方面都非常欠缺。

對於現在這個版本的《花東條例》,黃斐悅認為,雖然刪除了土地作價條款,阻擋了公有土地遭縣府賤賣的可能性,但是對於400億元的發展基金,民間團體還是擔心其來源和用途的不明確。台灣公共化協會成員林子暉說,法條上列了五種基金來源,然而在中央地方皆有財務壓力、個人和團體捐款難預期的情況下,只剩下「其他來源」這個可能性,所以令人擔心。

黃斐悅則指出,除了基金來源令人質疑,其用途會用在哪裡也令民間團體憂慮,以條例中的規定,這400億元將分10年提撥,算算每年花蓮和台東兩縣將可以各獲得20億元的金費,但這20億元要用在哪?怎麼用?這些都在法條裡看不到。

此外,原本民間團體希望能達到監督經費使用的東部永續發展小組,也在這次的立法中被排除在法條本文中,僅見於立法說明裡,而且地位淪為任務編組,其監督效能盡失。

台灣公共化協會曾提出民間版《東發條例》,林子暉表示,不論哪個版本的法條,都必須回答一個基本的問題,那就是能否滿足在地的需求。林子輝表示,現有的《花東條例》欠缺對在地經濟的想像,只存在空泛的、複製西部的經濟發展做法,而且可以預見,這樣的東部發展,獲益的不會是在地居民,而只會是財團等既得利益者。

對於後《花東條例》的景象,黃斐悅認為還需要各個民間團體持續監督,因為花東地區現有的財團開發、BOT案就四處都是,如果沒有辦法凝聚在地對發展的共識,花東地區將淪為財團的天堂。林子暉則提到台灣公共化協會將於暑假在花東進行學生訪調,希望透過對於在地的公共性經濟模式的了解,來呈現花東地區能夠發展出不一樣的經濟,它可以是綠色、永續、低碳、利益共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