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風波沒完沒了,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所教授吳焜裕今(14)日表示,影響範圍早已超過五大類食品了,他不知道為什麼政府不願意面對這個事實。同時,市面上化學產品有數十萬種,到底哪一天又會爆發新的危機,也令人憂慮。另外,也有學者認為,應有政務官對於塑化劑改列為第一、二列管制物品負起政治責任才對。

新台灣國策智庫今天召開「塑化劑風波與政府角色」座談會。與會學者吳焜裕質疑,目前遭塑化劑污染的食品範圍早已超過五大類範圍;而國民健康局所要做的問卷調查也是侷限在這五大類,他不瞭解為什麼政府不願意面對事實呢?

吳焜裕指出,市面上的化學產品有數十萬種,而常在用的塑化劑也有五十多種到一百種左右。但是環保署僅把八種塑化劑列入管制,而環保署管制的化學物品也僅有271種。他以過去擔任環保署毒管處諮詢委員為例,每年僅能針對10項新的物質進行檢驗,所以只能委託一個並不專業的顧問公司研究。他不知道哪一天又會爆發新的食品安全事件。

過去塑化劑列為第四類管制物質,他說是因為認為動物致癌機制與人類致癌機制不同所致。但2008年後,國內相關研究也發現塑化劑對於生殖功能危害的關連性,同時也把這成果發表在國際期刊上。但是環保署並沒有因此改列塑化劑的等級。

東海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王良原表示,過去食品出問題時,農民老是被當作是代罪羔羊,指責是他們生產的農產品有問題。從2004年起,他們開始推動如何管理農產品生產過程記錄的體系架構;農委會並於2007年正式提出「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但是在2008年政權更替後,接任農委會的主委並未認真看待此事,甚至是違反預算編列的慣例,致使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的政策無法落實。

王良原表示,過去美國在大量生產時代,廠商也是躲在後面,後來才制訂生產者責任法。同樣地,食品業者也應該測量這些配料。由於食品添加物的種類實在太多了,到底使用哪些配方,都應該像藥品的處方箋一樣,資訊公開,並且保留下來,出了問題才可以一一追查。

同時,王良原也批評現在政府連危機管理都不行,更不用談風險管理。隔了二十幾天才開個會。對於現在政府要求廠商自己提出證明作法,他以公寓大樓門禁為例說,這就好像要訪客自己提個「我是好人證明」,不然就得提出「我是好人切結書」一樣,「那你還會心甘情願去繳這個管理費嗎」?

對於政府的責任,銘傳大學公共事務系教授陳朝建則認為,許多塑化劑原應列為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而非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者;或至少應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者,但經年累月卻未依法改列或未行政程序將其列入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政府是否已屬「過失不法」?他認為,根據大法官釋字釋字469號,公務員應作為而不作為,即怠忽職責,則有適用國家賠償法的機會。尤其,身為政務官也應負起政治責任以示負責,同時也應該引進無過失責任制來追究業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