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毒風暴至今,受害最深的消費者,將有機會藉由團體訴訟,得到最後賠償。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7)日呼籲民眾,儘快上網下載表格,提供購買證據、潛在危害等證明,消基會蒐集資料後,將進行團體訴訟,推動「消費者保護基金」制度,讓消費者得到應有的理賠。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流入市場時,應該確保商品或服務符合安全性。如果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的可能,應該標示警告及緊急處理危險的方法。假使「企業經營者」違反以上規定,使消費者受損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對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在日前,曾經呼籲政府立法設立「消費者保護基金」,但遲遲未獲得政府的回應,「政府不做,我們自己做!」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蘇錦霞說。她今日表示,為避免消基會有「球員兼裁判」之嫌,消基會已正式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簽署合作協議。未來,受害者可書面登記塑毒的影響,該資料將轉到仲裁協會,經由仲裁協會與食品業者進行調解、協商後,讓消費者得到應有的賠償金額。

蘇錦霞說,現在是考驗消費者團結的時刻了!她呼籲民眾儘快上網下載表格,填妥購買憑證,包括發票、包裝盒、包裝罐等,並附上姓名、連絡方式,寫明購買日期、購買數量、金額、所受的損害等,可申訴的對象包括昱伸與其下游所有廠商,凡有疑慮者皆可提出申請,最後寄到消基會地址:「10656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二消基會」收。

蘇錦霞表示,由於消費者自己舉證,有一定程度的困難,因為要有具體的損害證明,而單獨的消費者,購買金額可能不高,訴訟又曠日廢時,因此,藉由消基會彙整資料後,進行團體訴訟,似乎是最後的手段。

消基會目前已接獲400~500通遭受塑害的消費者電話,蘇錦霞表示,目前消基會已發函邀請所有廠商,下週將與業者進行對談會,協商的賠償結果會再告訴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