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事件頻傳,簡直讓校園變成了虎口,淪為不少學子避之唯恐不及的夢靨。而今(24)日有多個民間團體便以聲明稿呼籲立院黨團,在29日修改兒少法時,應以設置校內「學校社工」,並且與校內輔導老師互相合作為主,而非如教育部主張「只能從中擇一」的方式,以解決校園內日益複雜的各種問題。

包括兒福聯盟、全國教師會以及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教育團體,今日針對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的兒少法修正案發出共同聲明表示,包含「學校社工」條款在內的部分條文內容仍欠周詳。

民間團體指出,像是教育部主張「學校社工」與「輔導人員」兩者可擇一設置,而且也沒規定要設在學校內,將可能讓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只增聘學校輔導老師,或只設置在教育局,如此一來,就使新增的「學校社工」條款形同虛設。

聲明稿還指出,現今校園宛如真實世界的縮影,層出不窮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犯罪事件、校園霸凌事件,令人憂心忡忡。

由教育部的統計數據可知,校園性侵害與性騷擾事件有年輕化的趨勢,2009年各級學校性侵害被害人數共378人,其中逾半數(53%)是國中生,加害人有4成為國中生;性騷擾被害人則有348人,其中近兩成(18%)為12歲以下的兒童。

此外,據司法院最新統計顯示,2008 年犯罪兒少人數高達9,441人,虞犯兒少則有1,182 人,較前年度增加325人,達5年來次高。甚至是近年來中輟中小學生和家庭暴力受害兒少人數也逐年增加。

聲明稿表示,由於需特別關注的學生人數日益增加,且問題多元複雜,牽涉到學校以外的家庭與社區因素,學校體系若仍單以輔導教師因應上述校園問題與需求,往往力有未逮,亟需其他專業團隊支援協助。因此民間團體呼籲,校園中除輔導老師以外,也需要社工人員的協助。

此外,民間團體亦指出,目前部分縣市已試辦多年學校社工制度,且效果顯著,兒少法若能朝民間團體建議的方向修正,縣市試辦社工制度才得以法制化,且獲得中央補助之奧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