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5)日在行政院會報告「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將透過修法、加速政府為主的都市更新推動計畫,自民國100年起,以4年時間,由政府投資184.6億元經費,進行30年以上老屋重建、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建物進行「拉皮」改建,預估可帶動民間投入約2千億元產值,每年提升經濟成長率約0.12%。

根據營建署長葉世文預估,未來相關申請案件會集中在台北市和新北市,目前國內30年以上舊屋有302萬戶,另20年到30年之間的舊屋,需拉皮的有170萬戶,希望藉由這項計畫,帶動內需型產業、強化建物安全、經濟成長以及改善都市景觀。

不過,根據「重建獎勵規定」指出,30年以上舊建築可按原容積或原樓地板面積重建,「先期作業費」一棟的補助上限是45%或1500萬,但政府一年只補助2萬示範戶,並從100年才開始接受申請,是否能藉此讓民間投資加入,是否會改變都市景觀,有待觀察是否能落實?或只是選前支票。

而且如果重建的建築設計能取得銀級以上綠建築候選証書或耐震標章者,可給予上限不超過20%的容積獎勵,但之前監察院才對內政部的容積獎勵定義是否「過於浮濫」,提出疑義,對此,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說,會和監察院「加強溝通」。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院會聽取報告後指示,都市更新是未來都市發展建設的趨勢,具有提高產業價值、帶動周邊產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健全都市機能及改善生活環境品質等效益,內政部將透過專業協助、經費補助、教育訓練、低利融資等多重方式,鼓勵並全面推動都市重建、整建及維修工作。他同時指示,內政部研議辦理都市更新時,要透過獎勵,把節能減碳及智慧綠建築也要納入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