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四期應立即停工的法院判決,加上六輕爆炸引發的國光石化爭議,讓台灣陷入了開發與環保孰重的兩難選擇,但這個處境是突然出現的嗎?還是國家願景與價值觀不同所致?而且,兩者真不可兼得嗎?或者,環保這樣的元素一直在政府部門眼中視而不見?如果不釐清真正的問題,只見政治人物之間的口水戰,則無論是企業或人民,將都必須繼續付出昂貴的代價。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三期和四期必須停工,衝擊2園區逾兆元投資開發案,環保署、國科會都表示將提抗告。環保署長沈世宏更是痛批,法院的裁定衝擊現有的環評制度。

就國光石化是否應該興建的問題,包括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等百多位學者都跳出來反對,和這幾年全球對氣候變遷的憂心應該有密切關係,這是大哉問,是科學家和哲學家的境界,政客通常不屑也不想處理。

但國光或許還偏向於價值選擇的議題,在中科三、四期停工的爭議上,卻完全是政府部門的疏失所致。明明法院在今年初就撤銷中科三期一階段環評審查結論,環保署卻主張開發許可並未失效,讓七星園區繼續開發,導致目前出現廠商投下鉅資可能訴諸國賠,而當地居民為了自己的權益抗爭,更因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而莫名揹負逼台商出走的污名。

當初法院認為環評不落實才做出的判決,環保署這半年來曾經為此付出多少努力,以求達到改善完美的境界?第一次給了補考的機會,第二次判決還不過,早該「死當」。吳敦義卻還在玩判決是指「開發」或「信賴國家政策跟決定、進去投資生產的部分」的文字遊戲。

行政院長吳敦義將中科三期停工問題,歸咎於民進黨執政時期所核定的計畫未提健康風險評估的緣故,固然有其道理;但是,正因如此,許多環保團體迄今不肯原諒民進黨,也不輕易再信任民進黨,終歸民進黨也下台了。吳敦義該記取的教訓應該是比民進黨更重視環保,而不是和民進黨比爛。

如果行政院真的重視中科三期和四期的環保作為,「環評」不可能如此不堪一擊,以致引發停工、停止開發的問題,不僅當地居民應該抗議,廠商也有權利抱怨;因為政府顯然讓廠商誤以為,不須買票就可以進場。

如今陷入藍綠口水戰中,受害最大的又豈只是已進駐的友達、旭能兩家光電廠商及當地居民,而是由全民買單。行政單位執行過程對環保作為的忽視,已經不只是行政怠惰,而是完全失職。更嚴重的是,環保署自己失職卻還勇於向法院嗆聲走著瞧,決定抗告;這種比經濟部長還像經濟部長的角色錯亂,都凸顯了一件事,即台灣政府的施政方針中,是沒有環保一席之地的;不是環評做得不好,而是環評根本是徒具形式。

行政部門是否有濫用行政裁量權,罔顧法院的裁定,才是事實根據所在。少數農民的聲音儘管微弱,但同樣有生存權益。開發與環保並非兩難的零合遊戲,而是政府未能扮演好兼籌並顧的角色。至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充其量只能說是「悲天憫人」、「遲來的正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