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團結聯盟今(4)日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說明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公投審議委員會對該黨黨主席黃昆輝所領銜提出的ECFA公投案主張相互矛盾,因此黃昆輝認定公審會駁回該公投案之決議無效。

黃昆輝指出,公審會昨天駁回ECFA公投提案的理由是「依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予以駁回」,但早在5月5日中選會給黃昆輝的公函中,卻已清楚表明「經本會5月4日第402次委員會議審議,『未有』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政府主張之理由前後相互矛盾。

黃昆輝認為,公審會公然違法越權,他將會向12位否決ECFA公投提案的公審會委員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控告他們瀆職。

黃昆輝說明,依據公投法第34條規定,公審會只有權利就「是否屬於公投事項」,或「該案是否於三年內提出過」做審議,結果公審會卻越權推翻中選會之決議,所以他將在體制內依法提出訴願、訴願未過再提訴訟,甚至要求釋憲。

不過,因為需要耗費長久時間,所以黃昆輝仍將多管齊下,推出「廢除公審會公投」與新的「ECFA公投案」。而ECFA公投案將會與民進黨研議如何來制定內容。

黃昆輝表示,廢除公審會公投案主文暫定為「你是否同意依公民投票法所設置之公投審議委員會應該繼續存在?」,最快將於兩天內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