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外交部反對其邦交國與台灣發展官方性質協議,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今(2)日於中常會中回應指出,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是WTO會員國的權利,台灣行使這個權利不應受到干擾。

馬英九今天在國民黨中常會中指出,台灣在2002年以台澎金馬單獨關稅領域的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為正式會員,簡稱是中華台北,而世界貿易組織的會員,擁有跟其他會員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權利,身為會員國本來就有這樣權利,所以台灣行使這樣的權利不應該受到干擾。

馬英九還說,他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就兩岸經濟協議(ECFA)辯論時,就公開呼籲要求中國大陸不要阻擾台灣與主要貿易對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

馬英九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都曾與世界上其他國家簽訂條約或協定,不論這些國家跟台灣是否有邦交關係,只要是政府或政府所授權人員所簽署的條約或協定,它就是官方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