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假處分的其中5名公視董事,除了向高等法院提抗告,另向地方法院提撤銷假處分聲請,兩案分別訂於3月10日、12日開庭。公視董事長鄭同僚與8名董事紛爭正式浮上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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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1日上午趕在公視董事會召開前,台北地方法院通過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對8名董事提出的假處分聲請,其中5名當事人,委託律師邱琦瑛向高等法院提抗告,並向地方法院提撤銷假處分聲請,兩案分別在3月中旬正式開庭。5名抗告董事包括陳世敏、廖元豪、須文蔚、趙雅麗、程宗明等人。
邱琦瑛表示,當時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假處分聲請時,並沒有先徵詢8名董事的意見;而且根據當時提假處分理由是有「急迫保全」的必要,但當她向法院聲請,要求鄭同僚限期提起本訴時,一個多月來,卻不見對方有任何動靜,不知所謂「急迫性」何在?
邱琦瑛說,因為假處分事件,造成公視董事會多次流會,無法正常運作。多項事實已為假處分提出了反證。希望公視董事長鄭同僚能考慮撤銷假處分,讓公視運作回歸常軌。
對此,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只是語帶保留表示,各種變化都有可能。他不便回答任何假設性問題,但會再跟律師討論。不過,鄭同僚委任律師則再次強調,提假處分的目的是為了「息訟」;根據監察院的糾正文,就足以確定公視8名董事產生過程有瑕疵。
據了解,新聞局已在2月12日回函給監察院,而監察院則是在上周才收到新聞局的回函,目前相關作業仍在進行中。不論監察院是否接受新聞局的回覆,律師認為,監察院都應該要堅持立場,將瑕疵移除,不會跟著公視跑,才可能有機會撤銷假處分。律師表示,若8名董事無法展現誠意,即使監察院接受新聞局的回覆,可能還是維持目前現狀。
律師坦言,這對8名遭假處分的董事來說未盡公平,也不代表其他董事產生過程就沒問題,但這是另一回事。(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