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7年10月通過釋憲案第649號文後,依解釋最晚三年內視障者會喪失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的保護。由於政府跨部會協調作業緩慢,讓空有一身按摩技藝的視障者擔憂競爭者日眾,並擔心未來的工作無著,視障者不排除挑戰釋憲文。

「一個不能少」是台灣社會福利總盟製作的節目,今(7)日邀請到中華民國按摩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施淑敏,與愛盲基金會副處長張捷,來探索看不到的世界與視障者的工作權益。

求學過程一波三折的施淑敏坦承身為一個視障者,在大學畢業後找工作四處碰壁讓她成就感低落。她提到雖然有做過不太需要視力的工作,但總是能在工作內容中,就碰到那一點需要視力的小事。以接電話為例,就曾接到對方請她幫忙查資料的狀況,雖然查資料是小事,但自己總是不能完成所有工作內容讓她喪氣。

學得按摩技藝後,也未必生活一帆風順。施淑敏說雖然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視障者才能從事按摩業,但市面上整脊、推拿、美容SPA、理容院等名稱眾多,卻都是以他名,實際從事按摩的工作。

本來從事按摩一途就不是那麼容易維生了,施淑敏說雖然法律明文保護視障者,但是市面名稱眾多的「按摩」從業者都是明眼者,早已用各種方式來與視障者搶奪按摩大餅。尤其大法官649號釋憲案一出,成為壓垮視障者工作的最後一根稻草。

大法官認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違反憲法的平等權與工作權,張捷卻認為大法官有違程序正義。他說在權益變更前,大法官應該要達到告知的義務,並且要讓視障團體有說明的機會。他說視障者本來找工作就不易,大法官卻認為視障者已經有充分接受按摩訓練,可以與一般人一同接受市場機制,實在是錯誤的觀念。

舉施淑敏為例,張捷表示,即使她大學畢業,在職場繞了一圈後,卻還是回到按摩業。張捷說很多按摩同業都經歷過這段經歷,視障者的競爭條件並不如一般人可以自由選擇喜好工作,即使有許多的競爭者競逐按摩大餅,起碼現況還能餬口,但一年後保護法失效,將要何去何從著實讓許多視障朋友擔憂不已。

張捷認為政府應該要做好配套措施,同時施淑敏也認為大法官釋憲文有轉圜餘地,未來不排除要挑戰649號釋憲文。(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