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說明:德國柏林這個月5號曾發起反里斯本條約的大遊行,遊行中群眾高舉標語反對歐盟獨裁(Nein zur EU-Dictatur),希望就條約進行公民投票,也呼籲愛爾蘭在下個月的公投中向里斯本條約說不。

2009.09.24 洪榮駿/綜合報導

2005年歐洲憲法草案未獲法國與荷蘭公投通過,歐洲一體化的努力因此受到沉重打擊,也結束歐盟六年的制憲過程。薩科奇就任法國總統後,大幅簡化此前的憲法草案,開始推動里斯本條約,目的與憲法草案相同,仍在革新歐盟組織,提升效率,並促進決策的透明與容易性。但另一方面來說,成員國對歐盟的影響力仍可能因此降低,這也是此前歐洲小國反對憲草的主因。2007年12月13日歐盟各國領導人齊集里斯本簽署條約,自此條約進入各國內部的法律程序。

里斯本條約需歐盟全體會員國議會批准方能生效,至今僅剩愛爾蘭、捷克、波蘭尚未簽署。條約一旦通過,歐盟將有以下變革:

第一,將會設置全職的歐盟常任理事會主席,任期兩年半,並得連任。實行經年的會員國輪值主席制度將被取消。

第二,將會新設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一職,收取原高級代表、外交委員等職權限,提升歐盟對外發言份量。

第三,限縮一致同意制的適用領域,會員國不再擁有否決權,目的在於改善議事效率。司法,內政等領域改採有效多數表決制,但是外交、軍事、稅制、社會福利等領域仍維持一致同意制。

第四,有效多數表決制的加權比重將會調整,未來則預期以雙重多數表決制取代有效多數表決制,據此決議通過須經55%會員國以及65%歐盟人口同意。

第五,精簡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組織,從現制各會員國派駐代表共計27人,2015年後改為包括主席、副主席共18人,主席因此更形重要。

第六,加強歐洲議會權限,各國的議會席次將據人口數重做調整,總席數則從785席降至750席。

第七,各國將受歐盟基本權利憲章(Charter of Fundamental Rights of the European Union)約束,但英國與愛爾蘭部分獲得豁免。

第八,確立歐盟(the European Union)的國際法人地位,原先散落的歐盟相關條約將被整併,內容包括聯盟架構、司法與警務合作、外交及安全政策等等。

相應於歐盟權限的擴大,條約中也加重各國議會的角色,三分之一以上會員國議會決議可否決歐盟法案。

為避免歐洲憲草失敗重演,里斯本條約捨棄憲法的用詞,強調其僅是修正條約(Lisbon Treaty modifying the Treaty on European Union and the Treaty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Community),功能僅在修正既存條約,也刻意不使用外交部長一詞,原先憲草的國旗,國歌亦因象徵統一太過敏感而被捨棄。對此,積極奔走前歐洲憲草的歐洲聯邦主義者,如法國前總統季斯卡(Valery Giscard)、執委會前主席戴洛(Jacques Delors)等人則認為已悖離歐洲統合的理想,而里斯本條約的彈性務實做法也為未來運作埋下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