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社會中,機關首長與公眾人物往往站在權力與公共資源的核心位置,其一言一行不僅影響政策走向,更牽動機關和社會的氛圍與價值判斷,因此「可受公評」向來被視為民主社會的重要原則。然而,公評並不等同於無限上綱的攻擊或情緒宣洩,而應建立在客觀事實與理性論證的基礎上。古今中外因為不當的公評,鑄下了許多的憾事,如何兼顧言論自由與人格權保障,且由紛說。

 

民主制度強調權力必須受到監督,而公眾評論正是監督機制的重要一環,當政府首長推動政策、編列預算或進行重大決策時,人民透過媒體、社群平台或公共論壇提出質疑與評論,是民主運作不可或缺的過程。若公權力不容質疑,容易導致黑箱作業與權力濫用,甚至侵蝕民主根基。因此,法律與社會普遍承認,公眾人物對批評應具有較高的容忍義務,這是其身處公共領域所必須承擔的責任。

 

然而,當評論內容偏離真實,甚至刻意散布不實訊息,不僅可能損害當事人的名譽,也會扭曲社會認知,進一步破壞公共討論的理性空間。事實是公共討論的根基,缺乏事實支撐的評論,往往淪為情緒動員或政治操作,最終造成社會對立加劇,尤其在資訊傳播快速且碎片化的現代社會,不實資訊往往比澄清更容易擴散,一旦錯誤認知形成,即使事後更正,也難以完全挽回對個人或制度的傷害。

 

當批評建立在具體數據、政策成效與實際案例上,能促使決策者重新檢視政策缺失,進而進行修正與改進。例如,對於施政績效的檢討,若能透過財務報表、施政成果或民意調查等客觀資料進行分析,不僅能讓批評更具說服力,也能讓政策討論回歸專業與理性層面。反之,若評論僅停留在個人攻擊或片面指控,不但無助於政策改善,還可能讓公共議題淪為政治口水戰,降低整體治理效率。

 

此外,本於事實的評論也是保障言論自由的重要防線,言論自由固然是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但若完全缺乏界線,可能導致惡意造謠、人格抹黑甚至群體仇恨言論橫行。當社會普遍認同評論必須依據事實,便能在保障批評權力與維護個人名譽之間取得平衡。這樣的平衡不僅能讓公眾人物接受合理監督,也能避免言論自由被濫用作為傷害他人的工具。

 

公眾人物面對質疑時,若能以公開資料與具體說明回應,往往能化解誤解,甚至提升社會信任;相反地,若動輒以法律手段壓制批評,雖可能在短期內止息爭議,卻容易讓社會產生權力傲慢的觀感,反而損害個人與機關形象。媒體也應肩負查證責任,避免未經確認的資訊快速擴散,網路使用者則應培養媒體識讀能力,對於資訊來源與內容保持批判思考,避免翻車現象。

 

社會若能在言論自由與事實責任之間取得良好平衡,將有助於建立更成熟與健康的公共討論環境,也讓民主制度在多元聲音中持續穩步前行。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