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兒少代表的遴選制度,由行政單位或社會局直接遴選,缺乏兒少自主參與的空間,無法真正反映兒少的意見與需求。當兒少的聲音被成人決定誰可以代表,代表性便大打折扣,也使兒少容易產生被動和疏離感,無法感受到參與公共事務的意義。兒少代表不應只是象徵性的角色,而應能真實反映兒少的想法、需求與困境。因此,我們主張兒少代表應由兒少自己選出,透過公平、公開、民主的程序選拔,並搭配教育輔導,讓每位代表都能真正承擔責任,讓制度回歸兒少自主、參與和權益保障的初衷。唯有如此,兒少代表制度才能發揮實質效益,真正成為兒少與社會對話的橋樑,而非僅僅是成人設計的象徵性角色。


今天我提出兒少代表遴選【混合制】
1. 制定透明選拔規則
    •    公布選拔流程、資格與權利義務。
    •    明確每個階段的評分標準(如表達能力、服務熱忱、社群互動等)。
    •    避免成人私下決定誰可以參選,保障公平性。

2. 建立民主投票機制
    •    由全體符合年齡的兒少投票選出代表,可採線上或線下投票。
    •    每個選票需匿名,防止壓力或人情干擾。
    •    可設置初選與決選,篩選出真正有能力和熱情的候選人。
 
3.社會局面試公開化
     •   為了保障行政可行性,仍希望社會局在選舉後進行面試
     •  面試評分標準,結果公開化

4. 提供候選人培訓與輔導
    •    包含公共事務認知、表達技巧、法律與兒童權利教育。
    •    讓每位代表在上任前具備基本能力,能有效發聲與履行職責。

5. 定期評估與回饋
    •    每屆任期中定期收集兒少及社會各方回饋,了解代表的工作成效。
    •    若代表表現不符合規範,制度應有改正或替換機制。

6. 強化兒少參與感
    •    選舉結果與過程需公開透明,讓所有兒少感受到自己參與的力量。
    •    可配合校園、社區推廣兒少議題,讓制度不只是形式,而是真正影響決策。
 
 
 
採用(兒少自願報名原則),且讓兒少投票(可採用線上表單),最後選出20名由兒少賦予職位的兒少代表,符合民主意志!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