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性剝奪背後的人權危機

養老金本是公民退休後的基本生活保障,在中國卻淪為政治懲罰工具。報載遼寧省蓋州市70歲的尚純因修煉法輪功,被扣發養老金13年5個月,累計損失超過64萬元。她為躲避騷擾流離失所八年,後遭判刑三年。黑龍江省佳木斯63歲的楊曉剛擁有四十年工齡,退休後養老金完全遭扣押,在網站揭露遭遇後再度被捕。江蘇省南京市69歲的藥劑師余淑霞2019年被非法判刑一年,2021年11月出獄後,當地社保局停發其退休金,甚至要求她退還服刑期間已領的6萬元。三位老人因信仰而遭中國結合人身自由迫害及精神折磨手段,扣發養老金以減損其收入來源。

法律保障與現實執行的巨大落差

中國法律實務認為養老金本質是勞動者的延後工資,由個人與雇主共同繳納積累而成的個人合法財產,政府無權以「服刑」為由沒收或扣押。中國《憲法》、《勞動法》及《社會保險法》均明定,勞動者退休時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及公民養老金權利,法律從未授權任何機關因政治或信仰等理由停發養老金。中國人權律師指出此類剝奪養老金行為缺乏法律依據,已嚴重侵害公民生存權,然而中國自1999年起竟持續對法輪功信仰者實施「敗壞名譽、減損收入、消滅肉體」等作為。意圖將法律保障變成打壓工具,徹底背離法治精神。

社會契約崩解與信任危機

養老制度建立在政府以強制力推行的社會保險與退休制度,本質上就是透過契約將風險團體透過互助機制分擔風險,以公民繳納保險費用及薪資提撥換取日後退休保障。中國政府以宗教信仰為由悍然撕毀契約,將徹底破壞社會保障及信任。今天政府可因信仰扣發養老金,明天就可能因合法言論、上訪維權、任何「不配合」行為剝奪公民權利。權力不受制約,承諾隨時推翻,保障隨時取消,法律淪為打壓工具,每個公民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此制度性不確定持續侵蝕社會信任根基,讓人民對國家失去基本信賴,最終威脅整個社會穩定與凝聚力。

國際監督與問責的必要性

中國政府不顧其已批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承諾保障公民權利,竟系統性剝奪養老金以壓迫宗教自由,明顯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嚴重侵害人權。當養老金成為政治工具,法律成為迫害手段,顯示整個治理體系的道德崩壞。國際社會必須持續關注此類行為,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並恢復所有被非法扣押的養老金。唯有透過多方利害共同推進方能遏止此制度性人權侵害,重建社會正義與人性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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