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日前(11日)發布懸賞公告,稱已取得我國「政治作戰局心理作戰大隊」(簡稱心戰大隊)18 名人員「違法犯罪線索」,並公開他們的個資與照片。這份公告迅速在網路上引發關注—但這些指控真的可信嗎?這樣的行為又是否符合法理?更重要的是,中共究竟想藉此達成什麼目的?

 

事實上,中共的懸賞手段並非首次出現。此前資通電軍就曾被他們點名攻擊,如今矛頭再度轉向心戰大隊。這是否代表這個單位的存在,已經對他們構成威脅?查閱心戰大隊可知,其主要工作在於對中共進行情報蒐集、輿論分析與心理戰反制,能有效「識破」對岸的宣傳操作與假訊息。對中共而言,這樣的能力正是最讓他們忌憚的—因為當謊言被揭穿,宣傳便失去了效力。

 

因此,這場「懸賞通緝」更像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心理戰。其背後可能有三個主要目的。
其一,以恐懼動搖官民士氣—藉公開個資來製造寒蟬效應,不僅讓官兵本人承受威脅,也讓家人陷入擔憂,使恪遵職守的官兵與對中共不滿的民眾不敢批評與揭露中共的惡行惡狀。
其二,是以政治手段包裝法律—企圖將「一中原則」強加於我國,假借法律名義行政治恐嚇之實,對國際輿論灌輸「都是台灣人違法」的錯誤印象。
第三,則是挑起內部猜疑—藉由散布名單與錯誤資訊,讓國軍內部出現互不信任的氣氛,使官兵互相猜忌,繼而達成分化之目的。

 

從上述手法來看,中共認定心戰大隊的存在已威脅其統治,甚而許多媒體已指出公告中部分資料錯誤、照片不符,顯示其因急於打擊敵人而來不及核對資料,再者,中共對我國人民並無司法管轄權,更無權公開個資與照片。這種缺乏國際承認、沒有正當程序的所謂「通緝」,在法律上根本毫無效力。相反地,它反而暴露了中共濫用公權力進行政治威嚇、侵犯人權與隱私的真面目。

若說這場懸賞行動的真正意圖,那既不是法律行動,也不是正義之舉,而是一場赤裸的試探與威脅——試探我方反應,威嚇我方士氣。當一個政權開始以恐懼作為武器,就代表其已失去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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