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結束後,日本放棄了對台灣與澎湖的統治。《舊金山和平條約》寫道:「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換句話說,日本放棄對台灣的所有主權,但條約沒有說台灣要交給哪個國家。歷史學家與國際法專家指出,這就讓台灣的主權變成「未定」,給了台灣人民透過民主方式選擇自己政府的可能性。
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把中國代表席位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但這個決議只解決「誰代表中國在聯合國發言」的問題,並沒有直接改變台灣的主權。也就是說,北京雖然被國際承認為中國代表,但台灣的治理仍掌握在台灣人民手中,自決空間沒有消失。
1979年,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雖然不承認台灣為國家,但明文保障台灣的安全和發展權,提供防衛支持與經濟文化交流。這讓台灣在民主化過程中有了「安全網」,能在政治上和平、合法地建立屬於自己的政府。
然而,如果長期只用「一個中國」或「一中各表」的框架看台灣,就會帶來負面影響:國際參與受限、外交空間被壓縮,教育與歷史認知可能被扭曲,民主制度可能被邊緣化。歷史學家指出,這種框架會讓台灣民主化的進程受外部話語干擾,形成形式上的制度而非完整自治。
經過多次選舉與政黨輪替,台灣人民已建立一個與過去不同的新中華民國政體。台灣擁有完善的政府、司法、立法制度,民主選舉頻繁、政黨輪替順暢,這些都符合國際法中「事實上的法定政府」標準。也就是說,台灣已經擁有自己治理的合法基礎,能透過民主方式決定未來。
對台灣人民來說,有幾點特別重要:
台灣與中國是不同的政治實體,兩岸互不隸屬。
民主選舉是台灣主權的核心基礎。
舊金山和約留下的法律模糊空間,以及台灣關係法提供的防衛與國際操作空間,是台灣能夠合法建立民主政府的保障。
教育與社會認知必須強化台灣本土意識,讓民眾理解政權合法性與中國不同。
總結來說,舊金山和約與台灣關係法從法律和歷史角度,為台灣民主發展提供了保障。台灣人民透過民主選舉建立新政體,逐步形成自主治理的實力。理解兩岸互不隸屬的重要性,強化本土意識,並向國際發聲,對保護台灣民主與主權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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