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治薇涉收受中國資金參選立委,遭高等法院依《反滲透法》第四條判刑二年八個月。她辯稱與資助者「只是朋友」,並無政治交易。然而,法院查出她不僅接受約新台幣百萬元資金,還提供政府機關聯絡名冊與政治活動資訊。這樣的「友情」,早已跨越私人交誼的界線,進入政治滲透的領域。

自《反滲透法》2020年上路以來,社會對其適用始終存疑。有人擔心難以舉證,有人質疑恐致寒蟬效應。但這起判決說明,只要檢方掌握金流、通訊與行為對價等具體證據,法院仍能認定構成滲透事實。這是台灣首批具實質意義的案例之一,象徵法律不再停留於象徵性宣示,而能在司法實務中防衛民主。

「只是朋友」的辯詞,看似無辜,卻揭露了滲透的微妙手法。對統戰單位而言,「友誼」是最柔軟、也最有效的政治滲透工具。金錢、邀約、人脈與資訊交換,都可能在「交朋友」的名義下展開。當候選人甘願接受外來金援,台灣的選舉主權,已被外力預付訂金。這不僅是個人的貪婪問題,更是民主制度被試探與滲入的警訊。

更值得關注的是,這起案件能曝光,是因為檢方成功追蹤金流與虛擬貨幣交易。但更多未被查出的、無法追蹤的資金呢?在數位金融與境外匯款的年代,滲透手段更加隱密。這意味著,事後偵辦的能力再強,也不如事前防堵來得有效。政治獻金透明化、候選人財務揭露、與境外資金監管,才是防滲透的根本工程。

《反滲透法》的目的,不是懲罰與中國往來的人,而是防止外部勢力藉金流與影響力操控民主程序。民主社會最怕的,不是外來敵人,而是內部對敵意的遲鈍。當有人以「朋友」之名為外力鋪路,當社會對這種辯詞仍報以寬容,那正是滲透最成功的時刻。

這起判決提醒我們:法律只是防線的最後一層,制度才是民主的根基。要守護台灣的自由,必須讓政治金流透明、資訊公開、責任明確。當「只是朋友」成為政治遮羞布,我們就更需要法律的清晰與社會的明辨,讓友情不再成為滲透的偽裝。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