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發生志工被公然污辱起訴事件,公然污辱言語為謾罵的一種形式,其是精神暴力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指用粗俗、惡毒的語言進行攻擊和侮辱。
精神暴力,又稱心理暴力或言語暴力,是指透過言語、語調或非言語方式(如肢體動作、表情等)對他人進行的貶低、羞辱、恐嚇、威脅等,造成對方精神或心理上的痛苦,使其自尊心、自信心受損的行為。謾罵是精神暴力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指用粗俗、惡毒的語言進行攻擊和侮辱。所謂「侮辱」是指用言語、文字、動作或圖畫等方式,對人為抽象或籠統性的辱罵,使對方在社會上所具有的人格和地位,遭到貶低或使其社會評價受到損害。
謾罵往往伴隨著強烈的情緒,如憤怒、憎恨等,給受害者帶來更大的心理壓力。而謾罵的目的往往是為了傷害對方,使其感到痛苦和不安。
謾罵多涉及公然侮辱,在刑事責任(罰金) ,可分一般公然侮辱;最高可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和強暴公然侮辱,例如朝他人吐口水或傾倒穢物等,刑責會加重,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在民事責任(損害賠償)方面,「賠償」是指精神慰撫金:這部分與刑事罰金不同,是被害人向加害人請求的賠償金;在判斷標準方面,法院會考量以下因素來決定賠償金額;根據侮辱行為的嚴重程度、對被害人名譽的損害程度、被害人的社經地位、是否有造成身心方面的損害。
基隆市同一社區的唐姓、單姓住戶在中庭起口角,唐罵單不要臉、吃軟飯一個、廢物、啃老、寄生蟲、流浪狗、熊、魔王、吃軟飯、是物不是人等話挨告。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唐辯稱是在家中抒發情緒,單男對號入座。法官勘驗單男拍攝的影像,認定唐男犯行,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6000元。
法官指出,依一般社會觀感,不要臉、吃軟飯一個、廢物、啃老族等語彙,客觀上帶有輕蔑及否定他人之意,足以令人感覺難堪、不快。唐男用具針對性、攻擊性謾罵言詞,表達不滿、貶抑單男無疑,主觀上具有公然侮辱犯意。
法官說,唐男的家人證述內容,與勘驗結果相左,兩人迴護唐男屬事理之常,但不得為有利被告認定,認定唐男犯行,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6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另一公然污辱判例,甲男、乙女分別為A溫泉會館之客務經理、接待人員。甲男於民國105年6月13日下午3時許,在上開會館屬特定多數員工得以共見共聞之辦公室,因不滿乙女工作表現,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向乙女辱罵「妳不是啞巴嘛」、「妳是白癡還白目」、「妳再自目一點」等語,足以貶損乙女之人格、名譽。
而上述案發地點係雙方任職之溫泉會館辦公室,為特定多數員工辦公及進出打卡之地點,為甲男所不否認,是甲男辱罵乙女之場所,自已處於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縱使斯時無人在場聽聞,甲男所為無礙「公然」要件之該當。甲男身為客務經理,係乙女主管,本應秉持理性處事,竟以上開言詞公然辱罵乙女,足以貶損乙女之名譽、人格。判決甲男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6年度苗簡字第685號刑事判決參照)
整天擔心被告公然污辱賠錢和留下前科,別人是靠你吃穿要被你污辱精神暴力嗎?為何死不認錯?為什麼不反省修正當初被慣壞的自己,為何要所欲為做出這些犯罪行為!
宗教上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口業」,我已在他文探究過此議題,合理化污辱他人,死不悔改者,後來多發生意外命運不幸,甚至身毀人亡,發生此結局是否有因果連結關係,值得後續研究。
幫派文化對亂講話亂污辱人者,是一直搧喙䫌(掌嘴)體罰到其道歉改進,作者不鼓勵私刑暴力,但可思考一下為什麼這樣處理。
無知嘴啾(台語) ,亂謾罵公然污辱他人只會毀掉自己!
註解:
搧喙䫌為掌嘴的台語發音
siàn-tshuì-phué
華語釋義
動詞 掌嘴、打耳光。
第1項釋義的用例:
伊講白賊去予阿母搧喙䫌。
I kóng-pe̍h-tsha̍t khì hōo a-bú siàn-tshuì-phué.
(他說謊被媽媽打耳光。)
文.張天泰 (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