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委員指責司法部門調查罷免的死亡連署, 假連署是”政治追殺”. 在最近的民意調查中,近半數的選民認為檢調偵察是正確的司法程序,另外近三分之一的選民認為檢調偵察是執政黨進行政治追殺. 這些截然不同的觀點是基於事實, 還是基於根深蒂固的偏見?要分析這種截然不同的觀點,首先要了解任何人、組織均可發起不當行為的指控。
法律要求檢調對指控做初步偵察, 決定證據是否符合可追訴罪行的法律要件? 如果有必要可更進一步偵察也可起訴。進入法院判決的法律程序,進行公開辯論,並由法官或陪審團進行裁決。如果證據不足, 案件將被駁回。
想評斷司法程序是否公平, 還是政治追殺。必須等待走完法律程序、證據和法院最終判決才能得出結論。偵察期間尚未收集到完整的證據,在此時間範圍內不是提出 ”司法不公” 或 “政治追殺”指控的適當時機。當柯文哲被 ”無保請回”時, 民眾黨小草吶喊 ”司法正義”,當他被”收押禁見” 時民眾黨小草吶喊“政治追殺” 。顯然,這些都是情緒化抗議,而不是理性的意見表達。
司法部門調查罷免的死亡連署的過程中, 國民黨與民眾黨再次指責行政部門指揮檢調進行”政治追殺”在野黨。這是一個公平的指控嗎? 讓我們回顧一下事實。
如果沒有死亡連署罷免,會不會有司法調查?
如果沒有抄名冊假連署, 會不會有偽造文書的罪名?
如果沒有證據,檢調會不會起訴?
當所有犯罪活動的證據變得如此明顯時,檢調的起訴就不再是”政治追殺”。
到目前為止,偽造罷免連署是否是一起組織犯罪案件,我們還沒有清楚地看到檢調的表態。
法院的最終判決是否公正,必須等到法庭程序結束後才能判斷。 這才是真正的尊重司法。只要遵守法律和法庭的正當程序。 只要判決結果是基於證據,這就是公正的司法. 不是”政治追殺”。
在最近對司法部門調查罷免的死亡連署的民意調查中,46.1%的選民認為檢調偵察是公正的司法程序,另29.8%的選民認為檢調偵察是執政黨進行”政治追殺”。從年齡層分佈來看,只有20-24歲年齡層呈現不同的趨勢。 這年齡層的年輕人認為”司法不公”的人數相對較高是佔30.1%。 24.5%認為是正確的司法程序。
大多數人能夠基於已經提出的證據做出正確的判斷。但是有人的判斷是基於意識形態。意識形態改變並不容易。這些人需要時間來見證和體驗他們決定的後果。公眾輿論和持續非挑釁性的說服肯定是可以影響他人的思考途徑。剛步入社會年輕人缺乏廣泛的社會經驗, 他們認為自己是社會中的弱勢群組, 與 ”弱勢”的被告站在一起是對”不公”的抗議。一旦進入高一層年齡群時, 他們的觀點也能隨著他們見識逐漸成熟。台灣人的民主法治精神已有重大進步。民主法治將是台灣人的最佳防線來對抗中共獨裁政權的統戰。中共嘗試以統戰來顛覆台灣社會的安寧及和諧。我們需要用民主法治來驅逐我們立法機構中的中共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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