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今(5)日由指揮官陳金德政務委員宣布,低收及中低收入(弱勢戶)之受災民宅修繕經費由政府全額負擔;災屋如需拆除,不分一般戶及弱勢戶,9月底前委由政府完成代拆,費用一樣由政府吸收。

陳金德強調,除已核定「家園復原慰助金」協助民宅修繕、「上工津貼補助金」加速施工人力投入、「媒合簽約獎勵金」外,災屋修繕部分,弱勢戶由政府全額負擔;一般戶在8月17日前,與政府媒合廠商簽約者,補助尾款2萬。災屋拆除部分,不論弱勢戶或一般戶,若仍未拆除,9月底前委由政府代為拆除完成者,費用由政府吸收,承諾自行雇工於9月底完成拆除者,則補助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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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進指揮所表示,中央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農業部、台水公司及台南市政府工程單位分頭進駐17個行政區進行災屋修繕作業,截至今日已洽定133家廠商投入修繕,登記媒合意願共計843戶,接洽安排媒合中485戶,完成簽約46戶,施工中6戶。而為妥善處理災後廢棄物,特別是具潛在風險的石棉瓦,環境部、國防部及台南市政府已建立分區清理機制。

環境部表示,嘉義縣、市及台南市合計已完成清理4萬5,650公噸;另針對石綿建材部分,三縣市已受理7,418案,已完成清運累計超過872公噸。指揮所要求各單位遵循三不二約(不接觸、不敲碎、不洩漏、約拆除、約清運、查資訊),確保清理過程安全高效,同時保護災區環境品質。

補助修繕受災宅 拆除也能請!中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出。   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