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眾議院於2025年5月5日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案》,這不僅是對台灣國際參與權利的明確支持,更是對多年來國際秩序中錯誤認知的一次積極修正。該法案最核心的貢獻,在於釐清聯合國2758號決議的適用範圍,指出該決議僅涉及「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並未處理「台灣及其人民」在國際組織中的代表權與參與權問題。這一法律釐清,將對未來國際社會處理台灣相關議題產生關鍵影響。
長期以來北京當局以2758號決議為由,阻擋台灣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並將台灣排除在全球治理體系之外。這種將中國代表權與台灣國際參與權混淆的作法,不僅違背歷史事實與法理邏輯,也剝奪了台灣人民在全球公共事務中發聲的基本權利。《台灣國際團結法案》對此提出正面回應,主張台灣的國際參與不應被片面解釋所限制,這為國際社會提供了新的論述框架,也為其他民主國家重新檢視自身立場創造了條件。
這項立法的另一層意涵,是對普世價值的再肯認。台灣的國際參與不僅關乎地緣政治,更涉及人權、宗教自由、公共衛生等領域的全球合作。將一個擁有自由選舉與法治社會的民主體排除在多邊體系之外,是對國際體系包容性與正當性的根本挑戰。美國國會此次通過法案,等於向國際社會發出明確訊息:台灣不應再被排除於國際社群的邊緣,其聲音與貢獻應獲得應有的位置與尊重。
台灣政府對此迅速而正面地回應,展現出高度的國際政治敏銳度與外交成熟度。透過主動發聲與清楚立場的宣示,台灣強化了與國際民主陣營的連結,也展現了對自身價值與權利的堅定捍衛。這樣的作為不僅有助於爭取更多國家認同,也有助於建立一套由下而上的國際支持網絡,逐步突破過去由特定強權所塑造的封閉格局。
我們亦應認知到,法案雖具指標意義,但國際現實仍然嚴峻。中國的政治與經濟影響力仍然廣泛滲透於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對台灣的打壓不會因一部法案而立即退卻。台灣必須持續強化多邊外交,透過議題聯盟、價值合作與公共外交等手段,累積國際社會的理解與支持,尤其在人權、宗教自由等領域主動提出倡議,形成具道德高度的對話平台。
《台灣國際團結法案》的通過,既是一項具體外交成果,也是一項象徵性的戰略資產。這一法案的通過不僅正名了台灣在國際法與多邊體系中的定位,也提醒世界:民主不該被孤立,真相不應被扭曲。未來能否將此法案轉化為全球行動,關鍵在於台灣自身的持續努力與國際盟友的集體共識。我們應以此為契機,開展更深層次的價值外交,讓台灣在自由世界中不再只是「被討論的對象」,而是主動塑造國際秩序的一員。
楊聰榮(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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