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己向法院訴請離婚嗎?
在台灣,離婚方式分為兩大類:「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
- 協議離婚:指雙方協調一致,準備好有兩名以上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並一起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即可完成離婚手續。
- 裁判離婚: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則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官來決定是否准予離婚。
也就是說,即便對方不同意,只要符合一定法律條件,仍然可以單方面向法院訴請離婚。
訴請離婚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根據《民法》第1052條,想要單方訴請離婚,必須具備以下情形之一:
- 有重婚行為
- 通姦事實
- 對配偶施以不堪同居的虐待
- 對配偶直系親屬施以虐待,或配偶直系親屬虐待本人,致使無法共同生活
- 惡意遺棄對方
- 意圖殺害配偶
- 罹患不治之惡性疾病
- 有重大且無法治癒的精神疾病
- 行蹤不明超過三年
- 故意犯罪且被判刑六個月以上確定
- 或有其他足以認定「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對方不同意,還能離得成嗎?
是可以的。
裁判離婚是根據事實與證據來判斷,法院會審酌是否符合民法第1052條列舉的離婚原因,而不是單純看對方是否同意。
訴請離婚的流程與時間
離婚訴訟流程
- 向法院提出家事起訴狀
- 強制調解程序(法院會先安排,調解不成才正式進入訴訟)
- 開庭審理(通常需2–5次)
- 證據與書狀提交(依開庭進度進行)
- 法院作出判決
大致所需時間
一般而言,從起訴到判決約需 1年到1年半,若訴訟複雜或證據不足,時間可能更長。
訴訟離婚的費用與需要準備的資料
離婚訴訟費用
- 第一審裁判費:約新台幣 3,000 元
- 第二、三審上訴費:約新台幣 4,500 元起
準備資料
- 家事起訴狀
- 能夠證明離婚事由的證據(例如:對話紀錄、醫療證明、證人證言等)
-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家事起訴狀:影響離婚訴訟成敗的關鍵
一份完整且具體陳述事實的家事起訴狀,是打贏離婚官司的第一步。
內容應詳盡說明婚姻破裂的原因,並附上有力證據。建議由專業律師協助撰寫,以免因格式或內容不符而影響訴訟結果。
單方訴請離婚常見問題Q&A
Q1. 因婆媳問題可以單方訴請離婚嗎?
可以。
如果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如婆婆)對你施以虐待,且已嚴重影響共同生活,可以依法訴請離婚。
Q2. 個性不合也能訴請離婚嗎?
視情況而定。
如果個性不合已導致無法共同生活、彼此信任破裂,可以依「重大事由」提出訴訟,法院有機會判准離婚。
Q3. 有外遇可以提出離婚嗎?
可以。
即使自己也有部分責任,只要能證明雙方難以維持婚姻,即可依重大事由提起離婚。
Q4. 對方負債累累,我能離婚嗎?
可以。
如果對方的債務行為嚴重影響家庭經濟,並讓你身心受創,法院可認定為「重大事由」准予離婚。
小結:選擇正確的離婚策略,為自己爭取幸福未來
離婚訴訟涉及的層面極為廣泛,從剩餘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到扶養費計算,每一項都影響日後生活。沒有專業協助,容易因程序錯誤或證據不足而吃虧,甚至失去原本應有的權利。
而無論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我們都建議選擇正確的策略與專業協助,才能在這段人生轉折中,順利邁向新的開始。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