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會上對「大罷免」的討論愈演愈烈,罷免行動從個別選區蔓延至全國,逐漸帶有報復與對抗色彩。罷免制度原是民主機制中重要的一環,設計初衷是為了讓選民在特殊情況下,得以撤回對不適任民代的授權。但當罷免被視為選後延長賽,甚至成為政黨動員的工具,真正受損的是台灣民主的理性與穩定。

選舉是一時,治理是長遠。選民所期待的,是民意代表在任期內專注施政、監督與問政,而非持續應對政治鬥爭與罷免壓力。若罷免成為常態,不僅會造成社會撕裂,更會讓公職人員在短期壓力下難以推動長期政策,形成「只敢做討好選民的事」的惡性循環。

我們應重申罷免的價值——它是例外,而非常規。民眾有權行使罷免權,但更應謹慎思考其動機與後果。民主制度的健全不只在於賦權人民,更在於每個人對制度的尊重與節制。唯有如此,台灣的民主才能走得更長遠、更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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