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3月19日下午開庭審理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凌虐致死案,上千名群眾聚集要求虐童者判死,此案暫訂五月十三日宣判。

有民眾上月廿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虐童案應加重刑責,目標「虐童致殘者,加重刑責至無期徒刑;虐童致死者,判處無期徒刑、死刑。任何虐童性侵案件,皆不得假釋」。

本案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被檢方起訴指出,2人都是受兒福聯盟委託的「待出養兒童」專業保母,前年(112年)8月間,兒福聯盟媒介劉彩萱與凱凱的外婆簽署家庭托育契約書,當時凱凱1歲半,雙方約定以每天1千元酬勞,請劉彩萱全日照護凱凱,但劉女姊妹卻自去年9月1日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持續凌虐凱凱,不僅觸犯凌虐妨害自由罪,還查出劉女在北市文山區家中,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還將他身體對折綑綁,並用口罩、保利龍遮蓋眼睛,以行李帶將他綁在椅腳邊。

檢方指出,劉姓保姆姐妹在做出以上凌虐行徑後,從未帶過凱凱就醫接受治療,其他虐待行為還包括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新鮮、沒加熱的冰箱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物餵食凱凱,甚至1天只提供1餐約半個紙杯的泥狀絞碎物給凱凱,導致凱凱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該年平安夜男童手握鉛筆倒臥雜物間死亡,死時只有6公斤。

檢警調查發現,男童受虐時,外傭曾有阻止,但擔心自身難保,於是偷偷錄下男童被施虐影片,然而,第一時間未說出實情,直到劉父病逝,結束雇傭關係後,外傭才將影片提供,並敘述男童過著地獄般的生活,吃廚餘、綁在椅子罰站、站在水桶裡,甚至晚上睡覺被綁成木乃伊睡覺。

包括以、布條捆綁凱凱的四肢和頭部將凱凱身體部位對折綑綁、用口罩與保麗龍遮蓋凱凱眼睛後,將其以行李帶綁附在椅腳邊;另將被綑綁的凱凱入水桶擁擠角雜物旁邊

劉姓保姆的妹妹則在姐姐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凱凱,會在凱凱蒙眼口罩脫落時將口罩拉上,也曾看見被綁住四肢放置於水桶中的凱凱掙脫踢翻水桶、掙扎嘗試掙脫逃離時,再把凱凱固定好、塞回水桶內。不僅如此,劉姓保姆姐妹更長時間要求凱凱體躺在地上、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

劉姓保姆還曾命令凱凱長時間體罰站於陽台、屋內等角,甚至罰站至睡著等,當她不在或正在洗澡時,則由妹妹繼續以上凌虐行徑,若凱凱不從,劉姓保姆則會對其腳踹、毆打、用指甲刮凱凱的頸部,或以眼神視、大聲斥喝及辱罵「X掰」等言詞,導致凱凱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且身體也因長期綑綁,導致四肢變形而不對稱。劉姓保姆甚至還會因為看見凱凱走路較慢,就從後方把凱凱推倒撞牆

本案最離譜的是虐死「凱凱」的劉彩萱(55歲)與同住胞妹劉若琳(53歲)都是阿嬤級的老婦,竟能殘忍到不僅要一歲半男童吃餿水、導致男童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不到3個月終因營養不良死亡。

又據鄰居透露他們家族擁有台北市房屋 3棟、至少12戶房產,總價破億,保母的丈夫還擁有娛樂海釣船事業,這樣的財富家庭,專程考保母執照,顯然不是為托兒賺錢謀生,而是以虐待別人的嬰兒為樂,這種變態的人格實在令人恐怖,匪夷所思。

台灣雖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卻缺嬰兒保障專章,只有衛福部所定有關托兒管理辦法,法律位階力道對嬰兒的保護顯然不夠,且一旦出事,被害嬰兒完全無能力表達受害情況或感受,只能憑加害者片面之詞,或醫檢人員的判斷,法院似乎也不視嬰兒為成人,總以輕判結案,所以難以遏止虐嬰惡風。

台灣正苦於出生率銳減,除了獎勵生育外,加強懲治虐嬰惡徒,修法虐死嬰兒視同謀殺成人也理所當然。

對婦幼的保護可說是衡量社會文明水準的標竿,台灣虐嬰案時有所聞,對號稱「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實是一大諷刺,雖然不能以偏概全,但台灣顯然法律與社會機制對嬰幼的保護不夠周全,該兩惡婦至今還不認罪,本案要不是外傭見義勇為加以揭發作證,本虐嬰案可能草草結案,甚至遇到佛系法官可能以「尚可教化」或「思覺失調」輕判縱放。

建議衛福部或內政部嬰對作證此案的外傭加以褒獎,甚至核發獎金,以鼓勵民眾對虐嬰虐童案多加關心的作為與風氣。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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