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官媒為配合人大三次會議,發起「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宣傳攻勢,要求在中國發展的台灣藝人公開表態,部分台灣藝人選擇轉發相關貼文,強調「台灣唯一稱謂就是中國台灣省」,引發台灣社會廣泛爭議。對此,台灣政府應堅守法律底線,依法對相關藝人進行行政處分,以維護國家尊嚴與法治精神。

首先,這次事件並非單純的個人政治表態,而是中國政府藉由娛樂產業進行對台統戰的具體行動。近年來,北京頻繁利用經濟利益誘導台灣藝人「站隊」,從過去的「一中承諾書」,到如今公開要求表態,手法愈發強硬。這不僅是對台灣藝人言論自由的壓迫,更是對台灣主權的侵犯。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若置之不理,將助長北京進一步打壓台灣的國際地位。

其次,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台灣人民不得與中國共產黨及其黨政軍機構進行合作,否則可能構成違法。這些公開表態的藝人,若其行為符合該條款規範,政府有責任進行調查與裁罰。這不僅是為了防止更多人因利益考量而配合中國統戰,也是在向國際社會釋出明確訊號:台灣對於主權問題有堅定立場,並不允許個別人士為了個人利益,破壞國家尊嚴。

當然,部分藝人或許會以「市場需求」或「職業選擇」為由,試圖淡化這一行為的政治影響。但事實上,政治表態與演藝事業無關,而是個人選擇。當他們決定迎合中國政治要求的同時,也必須理解這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與社會責任。

最後,台灣政府應依法調查相關藝人的行為,並根據違規程度採取適當的行政處分。這不僅是捍衛法律的必要行動,更是對所有台灣人民與國際社會的交代。國家尊嚴不容妥協,任何人若為私利而協助對岸統戰,便應承擔相應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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