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15日)審理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檢方先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圖利部分進行論告,並指柯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密會,京華城案開始加速取得容積獎勵,雖不少公務員私下抱怨連連、議員也曾提醒,可知柯已明知違背法令。檢方在論告時,柯還忍不住斥「亂說」,遭到審判長制止。
北院今就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進行言詞辯論,傳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台北市長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北市都委會前執秘書琇珮等9位被告出庭,3位檢察官林俊廷、廖彥鈞、陳思荔進行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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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北市府2019年前面對京華城案的多次陳情,但幾乎未同意過,而沈慶京開始對柯文哲發牢騷後,京華城提出的請求幾乎全部都成功,如送研議、請求補助措施、變更細部計劃獲得容獎等。
檢方提到,針對2020年2月20日沈慶京、柯文哲在北市府市長室會面,柯稱當時都是在講五四三,沒提到容積率的事,至於對話多久,他不記得,要看紀錄,市府應該有行事曆,應認同檢方可去調取行事曆確認,結果調行事曆發現,確實當天上午11點有個沈慶京拜會柯文哲的行程,柯之後卻批檢方調行事曆是政治偵防?而沈慶京則說過,確實曾跟柯文哲發過京華城案的「牢騷」。
柯文哲一度忍不住痛批檢方「亂說」,審判長也立刻阻止,並強調別做任何干擾檢察官論告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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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直言,假設如柯文哲所說,每個人都用同樣的標準就好,那為什麼京華城的標準跟別人不太一樣?當議員已提醒柯有關京華城案的問題,柯到底有無去確認適法性?若是消極的不作為,也會構成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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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