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部發生職場嚴重霸凌之後,總統府召開健康台灣委員會,總統賴清德:「從職場到校園,乃至社會的每個角落,我們政府要帶頭做起,公司部門要協力一起做,盡全力不漏接任何一個人。」,總統強調,要強化國人心理健康,從政府帶頭做,要行政院討論,要新增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1]

 

作為一個精神科醫師,在門診也會有病人要求開立證明,要帶回公司請身心疾病的病假,有些還是主管授意。所以在現行的運作之下,其實以病假的方式,或以精神科的證明,就可以請「身心調適假」。重點是這些病人絕大部分是私部門,比較是大型公司,反而公部門的病人不敢跟上面請假。

 

政府帶頭做?一國兩制嗎?「身心調適假」反而造成問題

 

一件事情,一個政策,應該對人民一體適用,尤其是有關人民的權益跟健康。賴總統雖然在政界很多年,本身也是一個醫師,但未免是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其實公部門的霸凌事件比私部門嚴重,搞不好也比較普遍,尤其是不支酬的加班好像很普遍。

 

為什麼公部門比私部門嚴重,在我的經驗中?因為公務員是很難捨棄的鐵飯碗,公務員的個性相對也比較審慎、保守。以這次勞動部的狀況來看,重點是主管機關反而帶頭不守法,缺乏反省、回饋,跟處理的制度與態度,這才是讓人民最生氣的事情。

 

國內目前是先從學生,開始推"身心調適假",共127所大專院校,從2月開始推行,每學期有3天,每次請假以半天或一天為單位。高中職8月上路,需要家長同意,但不用另外附文件證明,讓心理也能短暫休息。另外,政府也同步擴大免費心理諮商服務。後來適用年齡從15到30歲,擴大到15到45歲,且一年有3次免費諮商。這就是完整的配套,雖然排除了一定要看精神科醫師[2]有好有壞,但至少提供了幫忙,而不是讓"身心調適假"演變成逃避、拒學。

 

應該補強的是申訴管道,尤其是人事部門的職能

 

之前在外商藥廠上班,很強調的是制度跟人事部門的積極參與,該給病假就給病假,而且是有薪的病假。像是一個單位的離職率超過30%,一定會被檢討;加班主管要有好的理由,提出人力需求也會被回應。

 

當然台灣的公司,尤其是中小企業不太可能有人事部門,老闆也會找理由不給加班費,甚至請病假會領不到全勤獎金。更扯的是不給離職,藉由情緒勒索霸凌已經被霸凌的員工,日本也是,所以出現一個帶員工辦理離職的行業。

 

賴總統應該做的不是公部門帶頭放"身心調適假",而是如何做體制內的加強跟制度性的改善。往往嚴重的霸凌不只是主管的問題,而是「失序的系統」、「縱容」,跟「霸凌」三位一體,如同這次勞動部的事件。

 

行政院人事處不管職場霸凌的嗎?

上網查了一下,這是真的,他們主要負責的是[3]

  • 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考績、考成、考核、獎懲法制事項之研究建議及執行規劃
  • 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表揚、激勵、懲處、停職、復職、免職之規劃及擬議
  • 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服務、差勤之研究建議與辦公時間之規劃及擬議

 

所以這次勞動部的事件,通篇看不到人事單位有扮演任何角色,這真的令人懷疑,為何公部門跟私人打公司差很多。要是「失序的系統」,從部長就開始「縱容」,,讓屬下主管可以持續「霸凌」到超高的離職率。那放"身心調適假"完,回去在面對職場霸凌嗎?那主管霸凌的單位不該是知道離職率多少,平常也該關心員工的人事部門嗎?

 

不讓政府的領導跟制度與時俱進、強化主管單位的職責、讓員工隨時得到關壞,並監督「系統的失序」,放"身心調適假"?賴總統的知識跟職能請與時俱進,跟得上私部門好嗎?

  

[1] https://tw.news.yahoo.com/%E7%B8%BD%E7%B5%B1-%E4%B8%8D%E6%BC%8F%E6%8E%A5%E4%BB%BB%E4%BD%95-%E5%80%8B%E4%BA%BA-%E7%A0%94%E8%AD%B0%E5%85%AC%E5%8B%99%E4%BA%BA%E5%93%A1-%E8%BA%AB%E5%BF%83%E8%AA%BF%E9%81%A9%E5%81%87-052617196.html

[2]  隨然有些人就是不喜歡看精神科,但是診斷應該在心理諮商之前是相對比較好的。像思覺失調躁症,好發於20歲左右,症狀不一定很明顯,這時的諮商其實幫助不大,需要的是醫療

[3]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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