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將近72小時的法律攻防戰,柯文哲最終「無保請回」的走出北檢,過程可謂之驚滔駭浪,但擅走險棋的柯,看來暫時又可一掃近期陰霾、滿血回歸了,預計那個口無遮攔、整天語不驚人死不休的阿北,又會陪伴大家好一陣子了。
檢視柯所陷入的所謂「五大弊案」,當中所衍生出來的諸項爭議,誠然存有媒體渲染的成分、以及「前幕僚們」蹭流量的元素,但就筆者看來,其實與柯個人的行事風格不無關聯,怎麼說呢?

近期網路上流傳著摘錄自「素人政治與柯語錄」一書的文字,裡頭這麼寫著:「如果我作的所有事情都讓法律追究的話,下輩子都要在牢裡度過!」當然,大家所著重的,是一輩子坐牢這回事,被拿來當作是先知預言,但細細解讀這句話,其實與柯陷入當前窘境不無關係。對柯的認知而言,或說是「理科男」的爛漫性格使然,總覺得遇到問題就得妥適解決,縱有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情事,只要把事做好,應該都是可被允許的。
基此,他先前不是自己承認「圖利」京華城麼?之後在黨發言人的潤飾下,才硬拗說是圖利京華城也等於是圖利全體市民,畢竟當一個開發案若能付諸實踐,對於周邊、乃至於整體都市發展,確實是有所助益的。正是秉持如是的原則,積極開發比原地踏步好,自然法律存有窒礙難行之處,想方設法排除,或也是自然的。士北科的案子,問題不也是如此麼?為了不流標,為了順利開發,開了不少方便之門給財團,頗有便宜行事之嫌,但其目的,恐怕也只是想要快點讓建設付諸施行而已。

基此,類似這種為求積極開發、遊走於法律邊緣、「圖利」廠商的行徑,只要過程中沒有收賄,究竟是私相授受的嘉惠得標者、抑或是為集體市民謀求福利,或許就該由法律來加以定奪了。就目前初步審判的結果看來,是不是後者的成分好似多一些呢?

不過呢,無保請回的柯,絕對也不要得意忘形,至少從整起事件看來,柯與財團之間的關係,根本就不是他口中「對拿刀叉吃人肉的財團深惡痛絕」,反之,從外界指涉的幾大弊案析之,柯與財團之間,根本是同氣連枝。
當然,與財團交好沒甚麼不好,畢竟面對越來越大型、銀彈需求越趨龐大的開發案,或只有富可敵國的財團才有能力攬下,但就是別那麼假道學,一邊為財團開方便之門,另一邊則痛罵財團來為自己樹立清廉形象,說一套做一套,這或許才是柯被頻爆與企業主們過從甚密,才會有的難堪吧!

綜言之,接續檢方或許還有抗告,結果猶未可知,但就現階段而論,無論柯黑們怎麼崩潰,柯文哲暫時看似過關了。但該事件所留下的啟發,如何重新去看待「圖利」二字所涵蓋的法律見解,相信未來還會有相當大的論辯空間,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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