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率案持續延燒,前台北市副市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昨日( 14 日)在臉書表示,地方政府以「細部計畫」訂立容積獎勵,上限不得超過 20% ,內政部國土署都表示這是全國一致標準,誰敢知法犯法?對此,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質疑黃珊珊:「主張獨厚京華城 20% 容獎不違法,所以黃珊珊當副市長時也贊成?」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 14 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一直安安靜靜的黃珊珊突然跳出來說,拿內政部國土署「地方政府給予容積獎勵上限不得超過 20% ,是所有各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共識」的說法,主張柯市府給京華城 20% 的容積有其適法性。簡舒培批評,黃珊珊的說法完全就是「竹篙湊菜刀」,讓人質疑她所謂的 24 年市政專業到底在哪裡。

簡舒培指出,黃珊珊主張,柯市府是依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才給京華城 20% 的容積獎勵,卻刻意不提《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土管條例)中對容積上限的明確規範。

簡舒培進一步表示,黃珊珊想用國土署長的話來幫柯文哲解套,卻只引用自己想看到的部分,忽略國土署其實也強調「容積是公共財,任何容積獎勵都希望優先用於公益性,盡量避免為單一個案、單一族群來做獎勵。」

簡舒培指出,京華城用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的名目拿到這 20% 的容獎,但這三項獎勵是京華城獨享,既無一致性,更遑論公益性。就如同國土署說的,要避免為「單一個案」做獎勵,因此應有通案適用的法令,那為什麼當初柯市府不修《土管條例》,讓大家都適用這些容獎規定?而要讓京華城成了全台北市唯一「獨享」這 20% 容獎的單一個案?

簡舒培進一步質疑黃珊珊是不是支持獨厚京華城?事實上,京華城與北市府的容積爭議歷經多任市長,柯文哲在市長第一任期時,在備詢時還曾說過京華城容積就是 392% ,要 560% 容積率拿錢來買,所以為什麼到了柯文哲的第二任期,突然佛心大放送給了京華城額外獨享的 20% 容獎?讓京華城獲得 840% 創歷史容積?

簡舒培認為,黃珊珊身為柯市府第二任的副市長之一,一直沒說清楚自己在京華城案的角色。「當柯文哲親簽獨厚京華城核給容積獎勵時,自詡熟稔市政的她也是贊成的嗎?」簡舒培指出,現在黃珊珊發文似乎認同柯文哲送給京華城 20% 容獎,那為什麼不敢承認京華城曾向她陳情,她又幫了什麼忙?柯文哲在公展公文蓋章簽日期的時候,黃珊珊有表達過什麼意見嗎?還有柯文哲對京華城態度的大轉變,是不是就是黃珊珊給的專業建議呢?針對以上質疑,簡舒培希望黃珊珊可以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前台北市副市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   圖:張良一 / 攝(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