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於2023年1月、平均地權條例修正三讀通過後,曾撰寫「平均地權條例修正,炒房五重拳?拳拳到肉?」一文,當時即認為「管制私法人購屋」條款加入了但書,採取許可制,只要檢具使用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仍可購置的規定,根本形同具文。截因於計畫內容列舉的僅限項目,包括員工宿舍、長期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等,根本已經涵蓋了所有的可能,要編個購置的理由,顯然是輕而易舉。

果不其然,近日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偕同都市改革組織、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民間社團,共同召開「新政府應落實法人購屋審核機制」記者會,當中即點出在審核通過的案件中,不乏出現員工只有1人的公司,居然申請購置員工宿舍,而且買的還是超級豪宅等級,經追查後發現,背後是某富豪利用旗下投資公司來購買房屋。此等情事,讓原初不擾民的放寬立意完全變調,淪為財團巨賈們持續肆無忌憚炒房的後門條款。
坦白說,類似的手法,或只是金錢遊戲中的冰山一角,在那些上市櫃公司的營運手法中,更多堪稱「五鬼搬運」的伎倆,時刻都在上演著。台灣若希冀有個良善的金融投資環境,方方面面都得審慎提防才行。

延續著私法人購屋的話題,您難道不覺得,近年來汲汲營營想著掛牌上市櫃的公司多了,每回只要搞出點噱頭的玩意,老闆們大多不諱言的想要爭取股票公發,為的是甚麼呢?說穿了,就是住豪宅、開名車。(台灣如今動輒看到富二代開跑車鬧事,與上市櫃市場充斥著不良公司,純粹只想著吸金享樂,脫離不了關係。)
豪宅的部分,誠如黃國昌委員記者會中所揭露的手法,不外乎就是用公司以員工宿舍的名義購置,但實際居住者,卻是董事長等自己人。一來經營者得以零成本坐享豪宅,再則趁著房地產正熱,未來還有溢價的空間,只要運用若干借貸合約,以公司向自己借錢購買的手法為之,還能賺價差,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名車方面,跑車業者相當熟稔公發公司的報帳程序,如今都採取租賃的模式兜售,也就是先以公司名義承租,每月繳交十來萬租金,提供給高層(富少?)使用,等到租賃期滿,當事人若想入手,只要再付一筆尾款,名車就變成自己的。如此一來,等同是公司幫忙繳了大多數的金額,根本是慷投資人之慨。
以上,或只是公司治理黑幕的冰山一角,多的是您不知道的事,舉凡任何奢侈的消費,悉數由公司買單的行徑,根本是上市櫃公司的常態。

所以說,事情總是環環相扣的,房地產之所以炒得這麼熱,其實與我國金融市場標的物參差不齊息息相關。前陣子國外不是有個調查,台灣民間所蘊藏的財富,在世界中名列前茅,但大家卻都只想把資金投入到房地產市場,所為何來呢?很簡單,因為在公開發行的投資市場中,大概除了外資同樣聚焦、真正有做出點成績的半導體電子產業外,其他各領域產業,多的是只想當「撈家」的管理階層。一旦投資人踩雷採多了,深刻的察覺到台灣的公司治理只是公司「自」理,只是自顧自己爽而已,試問又有誰會想當韭菜呢?

基此,若真希冀房地產市場能回歸正常,除了祭出更嚴格的打炒房條款外,呼籲金管會也得做出相應的貢獻。唯有汰除那些心存吸金詐財動機的公發公司,儘量降低投資人踩雷的機率,使金融市場達到良性的循環,則民間的資金動能,也才不會悉數放在不動產當中。畢竟,真正能夠讓國家提升軟實力的場域,還是在於企業的開發創新,不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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