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引發關注的網紅歧視資源班言論事件,引起各界的撻伐與批判,顯見台灣社會對於特殊教育的認知理解與同理接納都已大幅提升,也代表社會持續朝向重視多元與尊重人權的方向邁進。不過在批判對資源班歧視性言論之餘,資源班在教學現場中所遭受到的不平等差別待遇或許更值得關注,因為這樣的差別待遇更是一種實質上的歧視作為,這對資源班及特殊生的不良影響,相較歧視性言論恐怕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就是一種歧視性的作為
依據112年特殊教育統計年報資料顯示,國內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高級中等以下一般學校有12萬7,418人(約佔全體身障學生的96.61%),其中有7萬2,582人(約佔56.96%)接受資源班服務,顯見資源班絕對是國內推動融合教育所不可或缺的存在,但令人遺憾的是,儘管資源班在融合教育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卻長期受到歧視性的差別待遇,諸如:「一個合理師生比,修法兩次未落實」、「教室需共用,教學互干擾」、「導師不足額,同工不同酬」、「同任導師職,節數大不同」、「業務堆積如山,加給不動如山」,以下將針對上述的歧視性差別待遇逐一進行說明與探討。
一個合理師生比,修法兩次未落實
資源班1:8合理師生比為民國98年特教法修法後的附帶決議中所提出,但直到去年(112年)特教法再次大修後,這個合理師生比卻依然是可望而不可及,相較普教多次調降師生比,特教合理師生比卻延宕逾15年仍未落實,甚至在普幼調降師生比為1:12後,更出現學前資源班師生比1:15,這種特教師生比高於普教的不合理狀況,長期未能落實資源班合理師生比,對於接受資源班服務的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以下簡稱特教生)而言,絕對是一種實質上的權益損害。
教室需共用,教學互干擾
在資源班的教學空間部分,由於現行資源班的師資編制為學前國小1班2師,國中高中為1班3師,因此學校通常依據一個班級給予一間教室的概念,造成許多資源班必須要2-3師共用同一個教學空間,且僅能以白板或者櫃子進行教學區的區隔,實難避免在教學時相互干擾的狀況,這樣的狀況即便普生在學習時都可能會受到影響,更遑論是特教生,這不僅未能符合提供特教生無障礙學習環境的理念,甚至根本就是增加特教生學習上更多的障礙與挑戰。
導師不足額,同工不同酬
國內資源班編制如前所述,學前國小為1班2師,國中高中為1班3師,但不論哪個階段的資源班導師卻都僅編制1人,然而細究資源班教師的工作內容,其實每位老師都相同,每位教師皆有其所負責個管的學生,每位個管教師都可視為所負責特殊生在特教方面的導師,在融合教育當中資源班導師與普班導師分別就特教與普教的面向共同提供特殊生教學與輔導。不過在目前資源班僅編制1名導師的狀況下,卻造成一份導師費由2-3位老師輪流領或均分等不合理的狀況,進而造成同工不同酬或特教導師與普教導師待遇落差的問題,同樣為學生付出卻有差別待遇,恐造成特教教師流動率高無法留才久任的狀況,長此以往自是有損於特殊生的權益。
同任導師職,節數大不同
同樣擔任導師職務,特教類班級導師其授課節數,不論各階段其授課節數都高於普教,美其名是為了保障學生服務節數在教師課稅後不致減少,保障特殊生受教權益,然而實際狀況卻是普教在課稅後,針對所減授的課務會增聘教師授課,讓學生能獲得更充分的教師人力提供教學輔導,但特教卻是要求特教教師自行吸收,甚至部分縣市還要求特教教師強迫超鐘點授課,而非如普教增聘師資人力,此種普教與特教導師授課節數有差別待遇的做法,恐怕易造成師資流動率高,最終不僅未能保障特教生權益,反而因為師資穩定度不足,而對特殊生權益造成影響。
業務堆積如山,加給不動如山
隨著國內特殊教育發展日益精緻化,特殊教育服務內容也更加豐富多元,就提供特殊生充分學習輔導的立場來看自然是有益的,相信現場多數教師也都能抱持正向的態度看待,但不可諱言地在服務日趨精緻化下,相關的特教工作也日益繁重,然而特教加給卻是三十餘年未曾調整,如前所述現今的特教工作量相較於三十餘年前早已不可同日而語,先不論這三十餘年來物價的調漲早已不知凡幾,光是一般薪資調整或者其他加給的調升都已進行多次,但特教加給依然是三十餘年不動如山,甚至有部分特教教師即便從事特教相關工作依法減授課,卻仍須面臨被扣減特教加給的狀況,如此的差別待遇都嚴重的打擊特教教師的士氣,並且不利於特教師資的留才久任,對於特殊生受教權益恐亦有害無益。
正視困境取替歧視對待,真正落實普特共融
作為一個長年任教於資源班的教師,筆者對於歧視資源班的言論自是感到憤慨並給予譴責,然而除了譴責歧視性的言論外,筆者也期待藉由前述所提及各項狀況,讓社會各界能夠瞭解資源班長年所受到的不平等差別待遇及所面臨之困境,並呼籲教育主管機關能正視問題,積極改善歧視性差別待遇,讓普特共融能在合理的架構下獲得真正落實,使特殊生的權益能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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