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3)年6月交通新制上路,開始擴大檢舉範圍與記點項目,但卻因規定遭不肖人士濫用,導致有不少職業駕駛紛紛「失業」,讓他們痛斥根本是剝奪工作權,此舉引起計程車等職業工會一致反彈,藍綠立委也同聲請命。交通部為取得平衡,研議推出「微罪不記點」新制,但行人路權團體在此時上街頭大批政府走回頭路。

行政院會已於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制某些案件不再開放民眾進行檢舉,記點範圍也擬限縮至現場舉發案件,但仍保留記點累計後吊銷駕照的規定,在民意雙方個持己見、僵持不下之際,保障工作權與提高職業駕駛道路安全意識的平衡拿捏,實更為重要。

記點累計後直接吊銷駕照,在比例原則上,恐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工作權。「職業駕駛在自己專業領域上的安全注意義務應高於一般人,因此在道路安全上,更應謹守安全原則,不應圖一時方便。」

「職業駕駛肇事發生事故時,通常會使用業務過失,在法律上就是很明確的界定了『一般駕駛』與『職業駕駛』的區別。在行政裁量上,一再違規記點累計後,裁罰比一般駕駛重確實無可厚非,但裁量過重直接吊銷駕照使得這些駕駛失業,不僅侵害工作權違反比例原則,更讓一般駕駛及用路人與職業駕駛間頻頻對立。」

「應該可以記點累計後加重罰款並且強制道安講習一定時數,讓以賺錢為目的的職業駕駛,看在錢的面子上,自我提昇、改善駕駛行為,也有機會間接改變人民亂攔坐計程車情況,這樣既不影響憲法保障的工作權,也可改變美麗台灣、行人地獄的惡名。」這樣做可以先緩衝對立,再來就道路安全設施及紅黃線劃設等源頭問題做一次通盤性的檢討,而不是針對性的某個族群,有點像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或討好另一族群而間接造成社會對立,無法周全。

台灣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 李震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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