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北市發生15歲國中生割頸命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事件發生後眾人除了關注加害者的家庭背景外,也對學生過去曾犯下的案件關切。而目前社會關注的問題不僅僅在於為何這名15歲少年持有刀械並攜入學校,更牽扯到家長在教育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疏失,以及社會環境是否給予孩童不當的示範,導致該名學生犯下嚴重罪行。
考慮到這位犯罪者年僅15歲,其人格養成主要受到家庭與社會環境所影響。我們不僅需要檢視家長是否提供孩童足夠的教養,還應思考公眾人物是否向這些未成年少年灌輸了不良的價值觀,使其對未來的社會期望存在偏差。
隨著2024年總統大選逼近,近期通過的選罷法修法引起了社會大眾對公職人員資格的關注。該次修法排除了國安犯罪、黑金槍毒等重大犯罪,也排除賄選與重罪重刑者參選的可能性。
然而,在修法過程中,卻有人在討論現有法令是否過度嚴格,不應將候選人過去之行為,延伸至現在是否能夠參選之條件。而在未成年割頸命案後,不禁讓人思考如尚未修法,會不會這名郭姓少年未來也將可能參選中華民國議員及立委職務,藉此洗白。
回顧過去,曾有競選立法委員的人犯下殺警案,但該人目前仍在台灣政壇中活躍。同樣地,也有某縣長在過去曾拿起西瓜刀劃破對方肚皮,而犯下傷害致死罪。目前也有正在競選立法委員者,其名下房產也涉入多起販毒案。然而,這樣的人物目前仍受到重用,這些例子即展現台灣公眾人物給予未成年少年,最為不良的社會示範。
曾有KOL表示「台灣年輕人3分之1都混過黑道,每一個都嘛什麼幫、我幾年幾班」。近期,也因其所支持之政治人物遭受抗議,而說出要「擊死」抗議政黨之人員的極端言論,這樣的KOL在網路平台中仍然活躍。這是否會給未成年少年灌輸一種「現在犯罪未來仍可成功」的錯誤觀念?而這樣的觀念是否為社會大眾所樂見?
在這種情況下,筆者認為公眾人物應有義務承擔社會責任,避免提供社會不良示範。他們應當謹言慎行,注意自身言論,以確保未成年少年的身心發展不會受其不良言行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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