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三十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的新制度正式生效,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臨停車輛。然而,新制度同時也引入了更嚴格的違規記點處罰,一旦一年內違規記點達到十二點,就會吊銷駕照兩個月,而於兩年內扣照兩次再違規記點,則將面臨駕照吊銷處分。此規定對計程車和遊覽車司機的生計產生了嚴重的影響,因此十月三十一日,近百輛計程車與遊覽車繞行交通部進行抗議,要求撤回新的檢舉制度。

自交通新制度上路後,抗議的計程車司機表示,他們經常受到檢舉並且被記點處罰,甚至被吊扣駕照,這主要是因為計程車的經營方式使得他們難以避免在交通路口和公車站等地點停車以接載乘客,或在指定地點放下乘客,為了配合乘客的需求,他們不得不違規臨時停車,再加上檢舉魔人的瘋狂拍照舉證,更是讓計程車司機苦不堪言。

關於違規記點的爭議,我認為這是台灣交通文化的通病,因為計程車司機無法控制乘客的上下車地點,而隨處攔車及下車已經成為台灣交通文化的一部分,這不僅導致交通混亂,還可能引發交通事故,這需要由政府以及民眾一同來改善。

最後,儘管交通違規記點是為了改善行人的交通安全,但在實施罰則之前,更需要先考量整體環境,交通部應該先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及新制度宣導,以確保用路人熟知法規,此外,交通部應加強對道路的規劃與設計,以解決大家臨時停車問題,而不是違規就嚴苛記點,造成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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