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112年元月起開辦「移工一站式服務」,適用對象為從事家庭看護及家庭幫傭工作之新聘移工,或是5年內未曾參加一站式服務者,移工搭機抵達機場後,即有專人接駁到桃園或高雄的「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進行為期三天兩夜的講習,協助入國之移工瞭解自身權益保障及諮詢申訴求助管道等資訊,完成講習後再由雇主或仲介安排接送返回雇主處所工作,而移工一站式服務政策經勞動部、內政部、衛福部跨部門及單位合作,讓家事類移工一入境台灣,便須接受8小時講習課程,根據勞動部規劃,完訓當日即可取得聘僱許可、居留許可、加入職災保險、全民健保及完成入國通報,由勞動部強制規定雇主必須切結書同意的一站式服務,雇主必須給付受訓期間的三日薪資。
有論者提及,勞動部勿再慷人民之慨,認為此課程訓練擾民傷財,製造勞資爭議,筆者認為上述質疑觀點為短視近利,此政策可以精進修正,但不需廢止,從教育培力角度來看,移工一站式服務的課程講習,能有效提升移工在自身勞動人權的保障,而台灣國家產業競爭力,是否結構上必須綁在對於移工人權的制度性歧視?如果透過政策有效改善、善待移工人權,是否將使台灣本國勞工的勞動市場機會更加惡化?答案是否定的,而移工一站式服務政策,其中講習課程,包含生活適應、衛生教育、健康保險、家事類工作職業安全衛生、聘僱法令及權益保障,正可透過教育講習,避免移工遭受到強制定期契約、移工健康檢查問題、轉換雇主限制、對移工自由的控制壓迫、對逃逸移工的惡性循環處理等。
回顧台灣移工的歷史,最早台灣移工政策自始即為客工制度,因此僅得訂定定期契約,不得攜眷來台,不得自由轉換工作與雇主,移工政策自始僅從國家管理與管制的角度出發,種種政策前提與移工人權保障與落實有根本性的扞格,此為有意之結構性與制度性壓迫;而國家將移工管理責任完全轉嫁雇主,造成雇主必須更緊縮對移工之控制,透過諸如扣留護照、居留證件、強迫儲蓄制度、限制外出等手段,造成移工受迫的多重惡性循環;再加上移工因膚色、母國政治、經濟條件、本身較不利之經濟狀況,以及媒體與政府有意無意地形象建構,加上對本地勞工間一定程度的競爭關係,而移工作為不自由的勞動力,會升高其受到剝削的風險,若涉及移工背負高額債務等情況,更可能成為強迫勞動,成為國際勞工組織(ILO)所稱的歧視性就業系統。正如聯合國經社文公約第23號意見書所言:移工「易遭剝削、被迫長時間工作,接受不公平工資以及危險和有害健康的工作環境。惡劣的勞動做法又加劇了這種弱勢,例如給予雇主控制移徙工人的居留身分,或將移徙工人綁定一個特定的雇主。」,綜合上述,處處可見對移工之歧視壓迫,且移工一直在政策上被定位為「短期補充性人力」,例如,在經歷產業外移(特別是傳統產業)、國內失業急速惡化的90年代,2000年9月開始的產業移工限縮措施,就是典型之例,必須將勞動市場開出給更多失業的本勞,以免引進移工產生過度之替代效果,種種結構性壓迫下,台灣移工人權正面對多重的挑戰。
再以移工開放、引進的角度進行政策回顧,因與我國經濟發展之結構、政策與思想牽動,而具有較高的政策選擇取向,直接相關於引進政策的核心思維,建置了立法與行政管制,特別重要的為定期契約之限制,以及移工締約自由的限制,亦即原則上禁止轉換雇主與工作。在行政管制部分,則著眼於進入職場前的健康檢查,以及進入職場後有關移工生活起居與行動的相關規定,這也和移工一站式服務政策的政策目標緊密相連,透過移工一站式服務講習課程,能有效保障移工人權,此政策協助移工通過來台工作的多重挑戰,同時有利雇主、政府,更能幫助台灣促進國際移工人權的文明國家圖像、提高台灣國家競爭力,筆者將陸續為文說明。
文.張天泰(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