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大火意外,令人遺憾,除了打火弟兄們英勇殉職外,工廠員工也有近百人輕重傷。事故原因或有待釐清,然翻開該公司過往的勞檢紀錄,卻是劣跡斑斑、滿滿黑歷史,google評價更是慘不忍睹,幹譙聲四起,說是「慣老闆」也不為過,實為旗下員工感到不值。

勞工,值得更好的對待!

回想起2016年於勞動部服務期間,友人間最常提及的揶揄話,就是「出了雙北,就沒有『勞基法』這回事!」分析彼時推動「一例一休」遭到巨大阻力的緣由,其實資方真正反的,並不是週休二日、抑或加班費加成的問題,而是隨著勞動檢查範疇從「職業安全」擴大至「勞動條件」,逼使雇主們必須開始去遵守那本就存在多時的「勞動基準法」,從敘薪、工時、休假等方方面面,無疑墊高了經營成本,才讓法令推動變成窒礙難行。當時部裡都笑稱2016年根本「勞基法元年」,顯見該法根本不曾落實。

還記得賴香伶委員先前被譽為「全台唯一勞動局長」麼?截因就在於只有她敢切實的執行勞動條件檢查,其他縣市權責單位泰半虛應故事,甚或有聽過稍微積極執行勞檢、局處首長就被調離現職的情況。畢竟,來自於廣大中小企業主的壓力,不是甚麼人都扛得住的。

勞工法令貴在執行,需可操作化!

明文規定的勞基法,都可以執行得如此不倫不類了,更況是模擬兩可的法令呢?2019年頒布施行了「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您有覺得謀職不再被年齡歧視了嗎?應該沒有吧!因為縱觀條文,都是採軟性的道德勸說居多,且又有哪個雇主在拒絕錄取的當下,明確告知是年齡因素所致呢?

如今,行政院又選在立院最終會期推出「最低工資法草案」,但裡頭所參採的各種經濟指標,皆以「得」、而非「應」訂之,加上未納入明確的計算公式,這讓整部草案宛若只是現行基本工資審議會的具文化而已,根本聊備一格,想要據此提升實質薪資,只能說很拚啦!

勞工雖然為數眾多,然在社會中的聲量卻小,引致於各黨派總是不會將勞動政策作為首要考量,這或也是屢屢執政黨的民調,總是由盛轉衰、一而再、再而竭,最終面臨政黨輪替的命運。勞工是最率真的,他們可以為看見改變的希望而搖旗吶喊,但只要覺察到未能被真心相待,箇中熱情的退卻,也絕對會讓政客們很有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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