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28日閉幕,會中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下稱《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表示「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是該法的重點;此外,官媒央視亦報導稱,草案對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針對性規定,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則應當加強網絡內容建設,製作、傳播體現愛國主義精神的網路信息,開發、運用新平台新技術新產品,推動網上愛國主義教育活動。

《愛國主義教育法》是中共推動愛國主義法治化的具體實踐,所謂的愛國主義法制化,是習近平上任後積極推動「依法治國」的一環,根據草案規範,將實踐愛國教育的群體劃分為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公職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村居民、代表性人士、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以及港、澳民眾、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可謂是將全體「人民」都納入其中;此外,新興媒體(含網路)服務提供者亦有義務推動愛國主義活動的責任。

綜觀《愛國主義教育法》,在檯面上貌似是推展、提倡人民要愛國,但細究其內涵,其目的除表面上強化治下人民愛國的信念外,核心則是在愛黨。如草案中強調,要將愛國主義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方法則是利用紅色資源、文化遺産、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文化場館等地點開展,換言之,就是要以共黨發跡、特殊事蹟紀念點為中心,傳揚「有共產黨才有新中國」,建立要愛國更要愛黨的中心思想,真正落實愛黨思想從小抓起;其次,宗教界也要配合愛國行動,由國家引導和支持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增進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方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換句話說,草案要將宗教事務、活動,特別是西式宗教都冠上「中國化」,簡言之,未來各式廟宇、教堂、清真寺等宗教建築,除有其各自的象徵性圖騰外,也許還會有習近平等共產黨領袖的「玉照」供信眾參拜、祈禱。

草案另一重點,是將港澳台地區人士區別於中國大陸民眾,作法是「國家採取措施開展歷史文化教育和國情教育,增強……台灣同胞對國家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看上去十分空洞的字句,但倒符合中共政協主席王滬寧出席今年對台工作會議的論調,即「要逐步恢復擴大兩岸交流,與台灣各階層人士交朋友」,用我們的角度來看就是兩字-「統戰」,而且是「文化統戰」,目的是要鞏固在台同溫層民眾、拉攏中間游離人士、打擊異端份子(台獨及境外勢力),標準的聯左、拉中、打右統戰手法,然值得注意的是,該草案將愛國主義這一空泛的字眼入法後,必然有其罰則規範,未來中共當局便能以相關法規、法條,依法逮捕對其有害(或政治需要)的在陸台籍人士,亦是三傳中法律戰的具體實踐。

綜上述,中共此次推出《愛國主義教育法》,對內是強化、灌輸各階層、全年齡「愛國即愛黨、愛黨便是愛國」的思想,對台則是除統戰外,亦保有法律戰攻防空間,故此,對我國人而言,未來與其交流、來往必須更注意,謹記「交流有數、性命要顧」,中共雖然會更大開歡迎之門,但後方會隨時準備好名為「法律」的大殺器,一但有需要,難保任何人不會成為下一個李明哲、楊智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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