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危受命頂替發言人一職,北市府副秘書長王秋冬上回擔負類似職務,已是2001年胡志強首度參選台中市長、2004年也在台中輔選「連宋配」的事了。

對照前手「超資深媒體人」羅旺哲不敵內鬥,「資深媒體人」徐政璿等乳臭未乾,這位即將邁入花甲之年的政壇老江湖,從原應低調埋首公文的府內左右手,到「浮出檯面重掌發言兵符」,顯得老神在在,畢竟快二十年前曾被週刊影射「赴中接受性招待被偷拍」都沒在怕了(後提告判雜誌敗訴),在想必獲得比羅更多高層授權的情況下,面對媒體應是游刃有餘,且以他「極度有限」的外在條件,剛好還能襯托市長帥氣的尊容,這種安排實在是用心良苦。

正式接替羅旺哲的首次公開發言,王秋冬信誓旦旦地,說著恐怕連他自己都不信的「市府一切運作如常」、「沒有內亂」、「非常團結」,還稱「發言人只是個統稱」,說「從工友到局處首長,每一名成員都有機會也必須為市府政策說明」、「全市府成員都是發言人」。乍聽悅耳,卻已公然違反市府核定在案之規範。

查閱「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就能看到,在郝市府任內所訂定,現時依舊有效之〈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新聞發布暨新聞聯繫作業規定〉,裡頭明確講述新聞發布之「層級化分工」:府發言人就是督導「府級新聞發布」,而各一級機關亦配有發言人與新聞聯絡人,承機關首長之命,對外發言或發布新聞稿等。

該規定中更載明,各機關「均應指定熟悉本機關全盤業務、充分瞭解本府政策及輿論動向,足以代表機關發言之人員擔任發言人」,且各機關新聞聯絡人皆應「專職」、「專責」,就是沒看到王秋冬所說的「全市府成員都是發言人」,當然更沒有出現「工友」二字。

而在〈台北市政府秘書處組織章程〉附錄編制表,也看不到「工友」,還規定發言人是由「由市政府參事或顧問一人兼任」——這才符合「督導府級新聞發布」該有的層級。不然像羅旺哲過去僅佔「聘用主任研究員」缺,公文權限還在媒體事務組長之下,體制上「要聽誰的」根本亂套,也就此埋下被「市府高層」或「地下市長」欺負的伏筆。

早在羅旺哲請辭前,此等「不符規定」之舉,就被 PTT鄉民踢爆,更挖出理論上職位「應在他之下」的副發言人徐政璿,竟與羅同樣都是「聘用主任研究員」(另外兩位女性副發言人則佔「聘用研究員」缺)。怪不得羅過去的媒體同業們,都在相關報導中替「未能參贊機要」的他抱屈,惟接替的「資深發言人」王秋冬雖貴為市府副秘,卻無視過去市府發言機制之扭曲,稱「運作如常」,又發表違背府內規制之言論,已經逾越「市政化妝師」那條「隱惡揚善」的紅線:既欺騙大眾,又公然違法。

再細觀「全市府成員都是發言人」這句話,簡直昧於常理和邏輯:筆者才不相信,王秋冬以前在胡志強或連宋總部的時候,會放任底下助選員或文稿幕僚,隨意對媒體亂放話,而蔣市府若真有膽,下次就推派一位工友回應媒體提問,讓大家評斷是否比其過去「亂改行程、放鳥記者」還更羞辱記者!

就算北市府數萬名員工真能如王秋冬所言,未來都可代表市府講話,萬一出了差池,以擅長「切割」、「甩鍋」的市長蔣萬安來說,有可能概括承受嗎?那之前北市府員工訕笑蔣能力不足的「小孩開大車」一詞見報,王與蔣是否也該自己吞下去?

而前述全段發言最好笑的地方,莫過於王秋冬將「工友」與發言人相提並論。這番「潛台詞」再明顯不過,無異於是有人要透過王發言人隔空喊話,向那位才兩個月就被逼到打包走人的羅旺哲先生說:

「你會做的事情,工友也能做,不要仗著自己當了幾年記者,就覺得有啥了不起!」

這種「贏賭又贏話」的囂張,道盡府內高層鄙視之情,而那群「高層」若吃了誠實豆沙包,或和前市長柯文哲一樣自稱罹患「亞斯伯格」,搞不好就會公開說出類似「羅旺哲不就跟工友差不多」這種大白話了。

至於這幫人為何極度輕賤「發言人」、「媒體關係」之於團隊的重要性,可能到現在都還以為,光靠蔣萬安那張帥臉,哪怕講話像「人肉錄音機」,都還能重現當年「馬市長」英姿煥發的炫風吧?

可惜,我們沒能看到,王秋冬講那段話時,那口罩底下的表情究竟為何,否則也許我們還有機會判讀出,這位「銜市長之命」對外發言的新發言人,看待他那位羅姓前手的神態,簡直比瞧他口中所稱的「工友」還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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