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爆料,柯總給京華城特別待遇,且不僅讓京華城「準用都更」享20%容積獎勵,連京華城因容獎而必須與市府簽訂的協議書,柯市府都能在還沒簽訂協議書的情況,就直接核給京華城建照。

對此,都發局回應,依照2021年11月1日公告都市計畫書之規定,與市府簽訂協議書,協議書經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市府用印完竣後,市府於2022年10月6日函告以發文日期為協議內容生效日期(即2022年10月6日生效),並無先給建照再簽協議書之情事,協議書封面時間係屬誤植,併予澄明。

簡舒培於臉書發文質疑,柯市府先上車後補票,還沒簽訂協議書,就直接核准京華城建照。越來越多證據顯示,在柯文哲的關愛備至下,市府不僅讓京華城「準用都更」享有20%容積獎勵,連京華城因容獎而必須與市府簽訂的協議書,柯市府都能在還沒簽訂協議書的情況,就直接核給京華城建照。

簡舒培提到,京華城建照(111建字第9999號)申請時序:初審掛件為2022年05月25日、通知改正2022年07月28日、復審掛件2022年09月22日、建照核准2022年09月29日、核發建照2022年10月18日。然而,根據都發局在2021年9月27日發給京華城的公文,內容載明「領得建造執照前,應就建築容積獎勵項目,與本府簽訂協議書……」,但柯市府與京華城簽訂協議書上的日期,卻是在核准建照後的2022年11月6日。

簡舒培質疑,也就是說,柯市府不僅違法核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連京華城因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獲得容積獎勵而必須與市府「先簽訂協議書,再領建照」的規範都要偷吃步,連協議書都還沒簽的情況下,就直接核給京華城建照。「請問柯文哲,你到底在急什麼?就這麼擔心延誤京華城工期嗎?」

簡舒培直言,更好笑的是,詢問都發局為什麼柯市府跟京華城這份協議書的日期之所以會是2022年11月6日,是因為京華城送來時就誤植,市府同仁也沒更正。「偌大的威京集團,連合約書的日期都能誤植,更凸顯在柯文哲本人的唯一關愛下,京華城連走個過場都不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