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情穩定,讓許多藝人們都紛紛出來辦活動或演唱會,而粉絲去看演唱會前時,一定會面臨購票問題,一種是由正當方法向官方購買,而另一種則是花比官方還要高出好幾倍的價錢買到門票;不是直接向官方購買的門票,我們統稱為黃牛票,黃牛票事件已經屢見不鮮,官方也一再強調各位粉絲要杜絕黃牛票,官方購買演唱會門票,那怎麼還會有黃牛票事件呢?

       官方賣的門票有限,因此一到開賣門票的時間時,會有大批的粉絲去搶購,而販賣黃牛票的業者也會在相同搶購時間,一起搶購,有些藝人的經紀公司,為了避免票券被不肖業者買走,讓自家的藝人門票比官方高出好幾倍販售,會在粉絲購買門票前回答問題,確認購買者是真正的粉絲,而非“假”粉絲,但這樣的防範措施還是會有漏洞。

       現在疫情慢慢趨緩,明年可能會有很多演唱會隨著疫情慢慢解封,可能有報復性聽演唱會的消費,黃牛會更猖獗,但黃牛票飢餓行銷,會不會是經紀公司或主辦單位炒出來的,製造一票難求的狀況,這種情況也說不定是真的,只有官方或是主辦單位自己知道,不管有沒有黃牛票,官方出售的門票基本上都會販賣完,嚴格來說,對於主辦單位也沒有任何虧損,如果黃牛票事件越兇,只是在幫演唱會打知名度,進而也多了一個廣告自家藝人所舉辦演唱會的機會,黃牛票事件影響最大的就是粉絲,粉絲為了看演唱會買不到官方售出的門票,只能花更多錢去買較貴的黃牛票,這樣的吃虧的事情,肯定會讓粉絲去跟官方投訴,而官方也必須出面說明,還眾位粉絲一個交代,因此官方或是主辦單位出來說的說詞,也極有可能是為了解決粉絲們心中的怒火,逼不得已要公開說明讓大家不要買黃牛票的原因。

       那要如何禁止黃牛票的產生,首先官方賣票時就不應該出售給他們,現今網路越來越發達,只要可以進入購票平台,都可以有搶票機會,因此在正式購票前,不出只有真正粉絲所了解的題目,後者是粉絲也要杜絕購買黃牛票。

       然而,可能非常多人都認為買賣黃牛票是一種很好的賺錢方式,因為不需要任何的成本,只需要一台好電腦和網速就可以賺大錢,不過這就大錯特錯了,其實政府是有設立法律來抵制買賣黃牛票的,有關於黃牛票的法律依據主要規定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內容為: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以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運輸」是指台鐵、高鐵等大眾交通運輸,而「遊樂票券」則是包含了遊樂園門票、演唱會門票等等娛樂性質的票券。

       然而為什麼有法律的規範,買賣黃牛票還是如此的猖獗呢,因為三天的拘留時間對比一張票所能夠賺得的價差,實在是太輕了,因此非常多人會願意鋌而走險,沒被抓到的話算幸運,如果被抓到的話,也只需要面對短短的三天拘留。

從樂迷的角度來看,黃牛票應給予更嚴厲的懲罰,因為黃牛票猖獗,對於每位歌手以及迷都是一件非常不公平的事,對於產業發展更是不利,最後,從情感面來說,樂迷最不樂見的就是這種劣等商業手段,影響到歌手以及歌迷的那一份純粹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