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於本月2日的對台軍售案,內容包含「AIM-9X、AGM-84L 」等2型彈藥及「偵蒐雷達後續維持」,總額11億600萬美元,可望在1個月後正式生效,這也是拜登上任後的第六次對台軍售。
本次對台軍售案雖是基於「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持續提供我國防衛性武器作為前提,但這樣的軍購內容不免的引來質疑,顯然以兩岸的當前局勢而言,已經不僅僅只是透過增加飛彈的數量就可以有效防衛。
以中共空軍而言,當前的中共空軍改採「三年一訓」,較以往的四年一訓期整整減少了一年,意味著未來可能中共戰機及飛行員數量增加,但畢竟軍事戰略服從國家資源和優勢,因此換句話說,當前中共對台灣也是實行不對稱戰力,以台灣目前的接戰模式和現行法規也很難有效因應中共的多維打擊。
美國近年來對台軍售也皆以對空和對艦飛彈為主,但實際要恫嚇敵方不敢貿然犯台的本錢是我在防衛的同時也要能夠打到敵方本土,對敵方沿岸的重要軍事設施進行根本上的摧毀。
如果敵方多處機場的百架飛機同時升空發射導彈或飛彈,這樣的消耗定然不符合台灣的購置成本,因此台灣必須加速國內研發能量,避免當失去海、空優勢後,因陸軍在武器裝備上的嚴重落後,而無法有效遂行灘岸殲敵或反擊任務。
因此作者認為,在購買價格高昂的美製先進裝備時,也不妨參考烏俄戰爭中,烏克蘭的國造「暴風雨」多管火箭系統在戰爭中扮演的角色一般,用低廉的彈藥製造大面積的精準破壞,絕對比花費高昂的價格來構築我國的防禦網更符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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