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近日台灣本土派媒體報導:美國前駐聯合國大使克拉夫特(Kelly Craft)由於適逢美國政權交接,原訂來台訪問行程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在川普政府1月20日交接給拜登前,克拉夫特代表美國政府錄製7分鐘影片繼續挺台灣,向「台灣人民」傳達重要的訊息: 一、美國政府等民主國家開始著手準備對抗霸權中國,期待台灣人民「主動的」發聲,促成「台灣問題國際化」。克拉夫特: 「現在是美國政府結合各國反對中國排斥與孤立台灣的時候」。同樣的,自「中國武漢病毒」肆虐全球開始,美國官員和智庫研究員們皆透過台灣本土媒體,也一再向台灣人民傳達同樣的訊息。二、美國前駐聯大使送給「台灣人民」最後一句話。該影片可說是美國首次直接對「台灣人民」發聲,而不是對中華民國(中國舊政權)的台灣當局。該影片最後克拉夫特大使代表美國政府向台灣人民表示: 「我的任務要到向台灣人民發聲才會完成」,可見美國政府有意區隔「台灣人民」和「中華民國台灣當局」兩者是不同的法主體性和意向。美國政府清楚明白,中華民國台灣當局對台灣未來之方向,和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期待並不相同,台灣人民應該站起來追求成為有別於中華民國(中國體制)的國際法國家,這也是美國官員向台灣人民傳達「自己的台灣自己救」之意。

期待台灣人民「主動的」站出來為自己的台灣發聲。無論是美國前國務卿:「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或是美國前駐聯大使: 「我的任務要對台灣人民發聲才完成」,美國等民主國家陣營,都在期待台灣人民「主動的」站出來為自己的台灣發聲。克拉夫特於離開美國駐聯合國大使職務之前,特別錄製影片挺台之內容意義深長,十分值得台灣人民和台派團體持續關注並付諸實際的行動。然本土媒體在中華民國(中國)台灣當局全面掌控之下,媒體應該為「人民知的權利」服務早已蕩然無存,依個人所知該則新聞僅少數本土媒體「曇花一現」的短暫報導,相較於之前克拉夫特訪台計畫有如天壤之別,可見中華民國(中國)台灣當局,刻意掩蓋美國官員們向台灣人民發聲之訊息。一方面美國前國務卿: 「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由於被台灣的御用學者、政客們錯誤渲染為,即使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台灣也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導致本土台派團體雖然招牌林立卻是群龍無首,未能採取積極導正的呼應,也就是說中華民國(中國)台灣當局、台派御用學者、政客們聯手,公然剝奪台灣人民「知的權利」,並千方百計阻擾來自美國政府對台灣人民發聲的新聞和正確訊息。

      「自己的台灣自己救」,美國官員學者與台灣學者、政客的兩樣情令人遺憾。近日有機會閱讀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編著「自己的臺灣自己救」,由黃居正教授所主筆「佔領論」中,有關中華民國、台灣法定位之論述,黃教授引用各國權威國際法學者之論文,讓筆者見習數位國際權威學者們的見解:台灣人與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完全沒有對國際社會自我主張是國家,還一直自己主張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自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的政治人物、學者主張台灣人已經有國家、台灣早就獨立,維持現狀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等等都是矛盾與欺騙。這些見解和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教授長期的論述相同。然而這樣的主張和見解,長期以來在台灣內部卻被打壓成為少數人的聲音。

「自己的臺灣自己救」文中國際法權威學者之論述重點包括: 一、國際各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承認,是對取得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承認」,而不是對新國家的「國家承認」,多數「國際法教科書」也都認為台灣問題是「政府承認的問題而非國家承認的問題」,其立論之基礎是: 中華民國政府從中國撤退至台灣後,仍堅持自己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主張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二、基於1971年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等國際法學理,以及中華民國台灣當局的自我主張一個中國等因素,國際權威學者對台灣法律地位之觀點已逐漸向屬於中國說傾斜」。三、自1980年到1990年代,台灣海峽兩岸政權對第三國關係,皆以「一個中國」為原則展開,致使國際社會普遍認定兩岸人民都是期待「終極統一」,然事實並非如此。四、台灣必須藉由台灣人民之行使自決權宣布獨立,才能積極解決台灣不是國家的困境。

從該文筆者特別注意到,原來國際權威學者們也無法使用「人民自決權」。誠如【抗議美國「台北法案」介入台灣人民「人民自決原則」】等拙文言及,惟有明確區隔中華民國(中國)台灣統治當局和台灣人民之不同,才能喚起台灣人民「人民自決意識」的抬頭。在「自己的臺灣自己救」一文中,作者提到國際權威學者們指出,中華民國(中國)台灣統治當局無意追求建立獨立的國家,而避免主張「人民自決權」。長久以來台灣御用學者們不但避談「人民自決權」,更是以不符國際法實際狀況之論述說法,加深台灣人民對「中華民國的法定位之真相」、「台灣獨立建國的必要性」無法正確的認知,致使大多數台灣人民至今仍然選擇「維持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現狀(維持現狀)」,試問,這樣的做法和目的,不是讓台灣人民永遠無法主張「人民自決權」什麼才是?

相較於上述美國官員為實踐對抗霸權中國,直接向台灣人民傳達「自己的台灣自己救,也就是人民自決權」,長久以來台灣學界菁英們卻是埋頭研究,發展不符國際法理的說法教化一般台灣民眾,讓這一代的台灣人和二次大戰後的台灣人一樣,因為不了解中華民國、台灣的法定位,而失去「人民自決意識」抬頭的機會。這樣封殺人民自決的做法卻又高揭「自己的臺灣自己救」口號,認為僅以「臺灣」取代「台灣」區分中文書寫筆劃,就能欺騙善良的台灣人。

由於上述台灣學者、政客聯手政治操作因素,致使台灣人民的「自決意識」遲遲無法抬頭,誠如「自己的臺灣自己救」作者所云,來自台灣人民主動尋求獨立的可能性幾乎已經被瓦解,應該可以讓不少台灣學者、政客和中國派同樣安心。如上述既然台灣法律地位早已經由國際權威學者們的認證,可以知道台灣法律地位不可能構成「領土紛爭的地位未定」,該文認為「在關於台灣法律地位之國際裁判機構解釋尚未出現前」之說法,或許只是為安撫支持者,為自創理論緩頰的說詞。

最後,台灣必須廢除中華民體制才能喚起「台灣人民自決意識」的抬頭,才能讓台灣人民進而支持「台灣獨立建國」。同時美國與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支持,才能避免有干涉中國内政的指責。美國等民主國家對台灣人民的期待,需要代表台灣人民的相關政團及時勇敢站起來,採取正確、積極、主動的呼應,為「自己的台灣自己救」的台灣人民自決踏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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