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樹種電」大概是用來汙名化太陽光電最成功的口號了。兩個不相關的事件連用,讓大家誤以為是為了蓋光電而砍樹,但事實卻完全相反。

即使不種電,經濟林長成了就是會砍來用,即使不兼作光電,原本種植經濟林的農地也會租給農民回歸耕作使用。兼作光電是錦上添花,減碳之餘又增加農民收益,是農電共生希望創造雙贏的美意。

生長不佳的經濟林,應可正當砍伐利用

台糖造林地皆為農業用地,十幾年前為經濟目的種下許多樹木作為「經濟作物」;因此,這些林木就像蔬菜水果一樣,是為了人類使用而種植的農作物,不論用作景觀苗木或木材,本來就是可砍伐的人造「經濟林」。

當初台糖用來造林的土地大多地力貧瘠、多石礫,過度密植又缺乏管理管理,造成多數林木生長不良、林相極差,十幾年的樹木卻不到兩層樓高、樹幹細小且枝葉稀疏。且由於樹林生長差,光合作用能力有限,因此這些平地造林到底能減碳還是助長排碳都還有待商榷。 另外,初步規劃並非全砍,而保留生長狀況好樹木,僅使用生長不佳的林木而已。

完全禁止砍樹,不一定是利大於弊

經濟用的人造林卻不能砍伐利用,林木生長不如預期亦不能更新調整,這種「不砍樹就是環保」的觀念並不一定正確,除了影響台灣林業發展及國產材自給率的提升,甚至在農地利用規劃上,都因此遭遇極大困難。

適度開發經濟林、讓造林的農地回歸農用,釋出更多農地給農民耕作,才是地狹人稠的台灣最實際的土地利用方式。而農民栽培作物,農田的部分區域設置光電板兼發綠電,不但有助於減碳,更能增加農民收益,讓大家能過更好的生活。

沒有砍樹種電,只有正常更替作物的農地

經濟林即使不作農電共生,造林期程20年屆滿後,一樣可以且需要正當砍伐利用;而收成林木後的農地,租給農民耕作並兼作光電,這是砍樹種菜、砍樹務農。把農地上的農作物,從林木換成蔬菜水果等其他種類而已。

經濟林只能種不能砍,農民只能種菜不能兼有光電收入,這些無限上綱的作法,對於栽培經濟林的林農、以及想兼作光電的小農,都是非常不公平的。我們不該因為對政策的誤解,而犧牲農民生計。從來沒有為了種電而砍樹,少一點誤解和抹黑、多敞開心胸理解和溝通,才能找出人類發展與環境共存最好的方式。

文/盧貝絲(回鄉青農)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