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種族問題、法國或歐洲有宗教問題,台北有「有屋者VS.承租戶」的階級問題。 

捷運台北橋站聯開宅「冠德美麗台北社區」管委會主委對外澄清,並沒有要求公共住宅住戶需走不同的門進入大樓,但管委會提到「電梯分層管制」。(3月10日自由時報報導)該篇報導並沒有說明如何「分層管制」電梯,若是有針對性也是不可以、不能容忍的行為,嚴重者,事涉人權,政府相關單位應注意該社區如何對待公共住宅住戶。 

階級是不可避免,人生而平等,但機會不平等;我從未天真到認為這世界有公平的事,向來也不會笨到相信政客向選民訴求「公平正義」這種謊話。但人民可以要求執政者或社會體制制定並懲罰那些「階級的歧視者」,不論是在性別、種族、貧富、宗教、省籍、職業、語言等等議題。 

台灣是一個以漢人為主體的社會,漢族文化、語言、組織具支配主導的地位,我們顯少面多元種族、宗教、生活方式、語言等等差異,雖然這些差異與不同為當地社會與國家帶來衝突甚至流血,但在跌跌撞撞的過程彼此學習(至少在公開場所)如何相互尊重與包容,尋求和平共處,不論彼此內心是如何看待,也不能有歧視的用詞,尤其是公眾人物在公開場合的講話都更為謹慎與修飾。 

有天我搭紐約Z線地鐵在Bowery站下車,就在出入口階梯的白色方塊磁磚牆壁上有一個醒目的箭頭指示牌:Lesbian& Gay Community Service Center(女同性戀與男同性戀社區服務中心),下方寫著西13街208號。 

類似這種指示牌不可能出現在台北各捷運站的通道上,因為過去台北發生過多起社區反對蓋某某專科醫院的情形,公開標示同性戀社區服務中心那更是不可能。台北人對租屋者都有這種莫名的看待,若在該社區或大樓有類似同性戀社區服務機構,那豈不是要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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