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嚴之後,台灣開始有政黨競爭,媒體也群起爭鳴。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這幾年都把台灣列為亞洲享有充分新聞自由的國家,但是最近眾所關注的「旺中案」卻讓人擔心,這裡所說的新聞自由會不會只是報老闆的新聞自由。

 

新聞圈內的人大多有聽聞,這期間電視台絕少,或完全避掉「旺中」的負面新聞,是因為有與旺中相關的人打電話關切。他們這麼聽話,是因為電視頻道的生計,掌握在已形成壟斷的系統商手裡。今天經營電視頻道的都是商人,他們懂得趨吉避凶的道理,他們更關心自己的經濟利益,對於在台灣號稱是充分的新聞自由,他們這裡看到的,是要編輯部不要報導的自由。

 

從媒體的內部觀察,要報導什麼或不報導什麼的新聞自由,不見得是掌握在負責新聞的編輯部門手裡。如果不懂得尊重新聞專業,所謂新聞自由,其實就是媒體所有者利用新聞保護自己經濟利益,甚至恣意妄為的自由。旺中媒體集團處理「黃國昌走路工」事件的粗暴,正好赤裸裸顯示出編輯權臣服於所有權的尷尬事實

 

旺中事件是因為蔡老闆的行事風格,讓新聞專業或新聞自主的問題比較清楚突顯出來,但如果認真觀察,就會發現,媒體內部所有權與編輯權的矛盾,其實還滿普遍,旺中集團當然不是唯一的案例。

 

私有財產制下的新聞媒體既是營利的企業,但也被期待扮演社會公器;它所生產出來的新聞,既是商品,又被認為必須具有公共性。這樣時而衝突的雙重性,正是媒體這行業最吸引人,但也最折磨人的地方。

 

如何處理這種雙重性所可能引發出來的衝突,並沒有一致的答案。但調理所有權與編輯權的方式,卻往往與媒體的風格相對應,當然有高下之分。

 

歐美國家有比較悠久的私營報業歷史,許多重要媒體存在都上百年了,在這裡,除了市場機制之外,傳統也扮演相當的角色。許多優質報紙,靠的就是尊重專業的傳統,甚至於這個優良傳統正是他們最大的市場優勢。但不是所有媒體都有這種幸運。

 

媒體易主時,是所有權和編輯權最容易起衝突的時間點。但有悠久歷史的英美報業,原來的經營者通常會慎選能夠尊重原本媒體傳統的買主,而繼承的買主也大都會公開承諾尊重原有的報風報格,尊重編輯部職權,甚至聘任具有清望的社會賢達擔任董事,以監督上述承諾的實現。

 

總編輯往往是一個媒體事業成敗的關鍵,位高權重。報老闆有權任免總編輯,掌握財政權,可以決定報紙大政方針,但是歐美的傳統就是編務獨立,報老闆通常不會干預新聞部門的日常作業,遇有這種情形,總編輯也大都會予以拒絕,否則傳出去,會被部屬及同業恥笑。但既然是媒體成敗關鍵,總編輯也無法自外於市場的壓力,必須具有平衡現實與理想的能力。

 

不過,不管是模式或傳統,總是會有修正,甚至例外的情況。

 

1980年梅鐸買下英國泰晤士報,以及前幾年買下美國的華爾街日報,大致依照這樣的模式,尊重傳統,維持編輯部獨立。但他買下英國太陽報時可就不是這樣的態度,他甚至公開講,「我不是為了不干預而買太陽報的」,事實上太陽報被買下來後,政治立場做了180度轉變。這應該是因為太陽報當時報齡還淺,也不是質報的緣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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