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碳監督行動」(Carbon Monitoring for Action, CARMA)持續在監控全世界超過五萬座發電場的溫室氣體排放情形,富比士雜誌在去年十一月在網站上引用該資料庫的數據,製作了全世界前兩百大發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圖示中,台中火力發電廠名列全球加重溫室效應發電廠的冠軍,也被雜誌冠上「最糟的犯行者」(Worst Offender),麥寮電廠也名列前茅。

 

當初的台中電廠僅官腔式地回應將努力改善,卻沒提出任何解決方案,以擺脫溫室效應罪魁禍首之一的惡名。現在從台中發電廠往南不到兩小時車程的濁水溪口海域,恐成為另一個破壞生態環境的兇手。在政府支持下,國光石化擬在此地興建輕油裂解廠,不僅將污染瀕臨絕種的台灣白海豚的生存環境,石化廠排出的氣體,也將對民眾的健康產生影響。

 

最近挪威與印尼政府達成一項協議,由挪威政府出錢,以換取印尼政府停止濫墾雨林。印尼政府是世界上生產棕櫚油的冠軍,為了維持國家經濟發展,中央政府有誘因容許破壞環境行為存在,即便挪威政府願意提供印尼援助,但外界認為地方勢力不見得會遵守印尼政府在協議內的承諾。

 

政府的公共政策一項很弔詭,美其名為「公共的」政策,但是政府的政策更常滿足的是少數人或少數團體的利益。其中的原因可以從1965年Mancus Olson的《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書中獲得大部分的解答,也就是所謂的「集體行動」(Collective Action)理論。此理論認為在團體中的每個個人,在想要採取集體行動去完成一件任務時,他們會有誘因變成所謂的「搭順風車的人」(Free Rider),他們本身不願意付出心力,只會坐在那邊,讓資源更多或利益涉入更多的人去努力而坐享其成,利益越是分散的集體計畫,越不容易獲得人民積極響應,並出錢出力。

 

台中電廠製造的污染、國光石化傷害的海洋生態、印尼雨林的濫墾濫伐都不會對社會的大多數人,造成立即的、實際的、感受強烈的傷害,因此與台中電廠休戚與共的少數人、國光石化的老闆們、印尼伐木業的團體才是最關心環境的、生態的議題一群,只是他們關心的是如何破壞環境而獲利。因此影響許多政府公共政策最強的來源並非大多數的民意,而是少數團體的利益,這些利益也常在政治活動中,透過合法或玩法的方式,分配給政治人物。

 

這種問題是民主國家所必須面對之惡,唯有靠另一群少數利益團體的壓力,才能喚起民眾對公共政策的關心,進而迫使政府必須面對。這群少數團體多是非政府、非營利組織,他們關心的是創造出一個公義的、永續的世界,這對於維持整個團體的運作相當重要,他們必須做出成效,才能社會認同,進而取得繼續推動目標的資源,不論他們行動的動機為何,他們多數時刻是站在政府政策的對立面,迫使政府注重到真正「公共的」政策。

 

這一次在台灣環境保育團體的努力下,大量宣傳國光石化的計畫,並教育民眾維持海洋生態的重要性,用全民認股的方式,拯救白海豚,並讓政府看到人民拯救生態的力量,世界需要更多這種民間自發性的力量,才能對抗公共政策中「集體行動」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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