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當大家都說「依法沒義務」,誰來守住食安?
毒油事件延燒至今,又出現新的爭議。台糖表示,今年五月即驗出原料苯駢芘超標,但因檢出的是半成品原料,而非最終產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無法定通報義務,因此未立即對外公布。若回到現行法制架構觀察,類似的法律邏輯,其實同樣適用於地方政府。依《食安法》,地方依法負有食品查驗職責,但苯駢芘並非逐批檢驗項目,而是採風險抽查制度。也就是說,地方政府依法並無逐批查驗所有油品的義務,法律也未要求全面普查。於是,一個治理上的矛盾浮現:中央主張依法無須通報;地方則主張依法無須全面查驗。雙方都能援引法律說明自身並未違法。然而,人民真正關心的從來不是「有沒有違法」,而是「有沒有盡責」。事件發生後,中央認為地方若多盡一分心力,或許能提早發現問題;同樣地,若台糖在驗出異常後,即使法律未強制規定,也主動通報,是否也能更早追蹤、下架產品,降低社會風險?這正突顯法律底線與治理責任之間,仍存在值得檢討的落差。法律劃定的是最低義務,不應成為治理的最高標準。食安治理需要的是風險管理,而不是責任切割。若每一環節都只做到法律要求的最低限度,再以「依法沒有義務」回應質疑,食安防線終將出現漏洞。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不等於最終法律判斷;相關責任是否成立,仍應由司法依法認定。更重要的是,民主政治還有一種責任,由人民作最後評價。重大食安事件真正考驗的,不只是法條適用,更是政府是否展現主動預警、誠實揭露與持續改善的治理能力。食安制度存在的目的,不是讓中央與地方各自證明「依法沒有違法」,而是共同降低人民承受風險的可能。法律可以劃定責任底線,治理卻不能停留在底線;因為人民期待的,從來不是政府證明自己沒有違法,而是證明自己已經盡責。
留言0喜歡投書修法不能變放水:別讓能源大戶把成本丟給全民
能源轉型最怕的,不是沒有目標,而是政策宣示走在前面,制度設計卻在後面退讓。行政院5月14日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契約容量達一定規模的能源用戶,應在一定期限內設置一定容量以上的自用發電設備及儲能設備,目的在提升企業能源自給能力、降低對公共電網的依賴。這個方向值得肯定。問題是,真正決定政策成敗的,不是「要不要管」,而是後續立法究竟要讓企業承擔多少責任。這不是小問題。台灣正面臨AI、半導體與高科技產業帶來的新增用電需求。當大型用戶持續增加負載,新增的電源、輸配電設備、變電容量,以及尖峰時段的系統調度成本,都可能需要由整個電力系統共同承擔。企業當然應該享受AI時代的產業紅利,但新增用電所帶來的系統成本,也不能全部由台電與一般用戶承擔。台灣早已不是「有電就好」的時代。能源安全已經進入「韌性」時代。大型企業不能只問台電能不能供電,也應該回答:尖峰時段能不能降低負載?能不能配置儲能與自用能源?能不能在電網緊張時承擔更多系統責任? 事實上,企業承擔能源責任並不是新概念。現行制度已要求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的再生能源義務用戶承擔相當於前一年度平均契約容量10%的義務,企業可透過設置再生能源、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設置儲能,或混合方式履行。因此,現在真正該討論的,不是「企業要不要負責」,而是當AI時代讓用電規模快速擴大,企業的能源責任是否也應該同步升級?尤其不能形成一種制度誘因:新進的大型用戶承擔較高責任,長期大量使用公共電力基礎設施的既有大戶,卻因為「歷史用戶」身分而維持較低義務。如果一家公司長期大量使用台灣的電力基礎設施,難道只因為它比較早進場,就可以永遠不必增加能源韌性投資?如果制度最後只讓新增用戶承擔更多責任,卻讓既有大戶相對輕鬆,就可能形成「先卡位、後免責」的制度誘因。更值得注意的是,自用發電與儲能雖然都能提升企業能源韌性,功能卻不完全相同。發電可以增加供給,儲能則主要協助移轉尖峰負載、提高用電彈性。因此,後續制度不能只用一個簡單數字,把不同設備的系統價值全部畫上等號。目前行政院版草案要求一定規模用戶設置自用發電及儲能設備,但具體門檻、比例、期限與設備計算方式仍待後續制度化;7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時,經濟部則表示目前以5MW作為討論基礎,約涵蓋700家業者,相關比例仍須與各界協商。這正是修法最不能模糊帶過的地方。立法院與主管機關應該說清楚:既有與新設用戶如何分配責任?不同規模的大型用戶應承擔什麼程度的自用發電、儲能與節能義務?不同設備的系統效益如何計算?如果企業選擇天然氣等化石燃料作為自用發電來源,又如何避免與2050淨零目標產生衝突?這些問題若沒有回答清楚,「能源韌性」就可能只剩下一個漂亮的政策口號。能源轉型不能只靠政府投資。如果AI產業真的要成為台灣下一波經濟成長引擎,那麼企業也必須共同承擔支撐這波成長所需要的能源成本與系統責任。否則,最後就可能形成企業享受新增用電效益,電網擴建與系統韌性的部分成本卻由社會共同承擔。答案不能永遠是台電,更不能永遠是全民。真正進步的能源政策,不是限制企業用電,而是建立一套公平的責任原則:用電越多、對電網影響越大,就應承擔相應的能源責任。因此,這次修法可以快,但不能草率;產業可以發展,但不能把企業責任修薄。台灣需要的不是一部看起來強化能源韌性、實際上卻留下責任漏洞的法律,而是一套讓企業、台電與全民都知道「誰用電、誰受益、誰負責」的能源治理制度。能源轉型沒有捷徑。若連最有能力投資再生能源、儲能與節能的大型企業,都不必承擔相應責任,那麼我們談的究竟是能源轉型,還是把今天的能源帳單留給下一代?
留言1喜歡1投書國土計畫不能再等:台灣別讓土地開發跑在規劃前面
台灣距離「有計畫地使用國土」,確實又近了一步;但真正的考驗,才正要開始。《國土計畫法》從1990年代開始醞釀,歷經多次送案,2015年底終於完成立法。它最重要的改變,就是試圖把過去「土地先開發、政府再想辦法補救」的邏輯倒過來:先有整體國土發展方向,再決定土地應該如何使用。這看似只是規劃方法的改變,實際上卻是台灣土地治理的一大步。過去台灣最常見的土地問題,就是「合法卻不合理」、「合理卻不合法」。都市擴張了,才發現交通跟不上;工業開發了,才發現環境承載不足;農地被零星開發,最後卻不知道如何管理。土地使用常常不是先依國家長期發展需要決定,而是在個案開發需求出現後,再透過既有制度尋找可以容納的空間。莫拉克風災之後,台灣更清楚看見:國土規劃不能只是地方土地管理,而必須同時處理災害風險、環境承載與國家整體發展。因此,《國土計畫法》建立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與城鄉發展四大功能分區,讓中央與地方先回答「台灣未來要往哪裡走」,再依土地資源特性決定不同區域應扮演的角色。只是,法律通過並不代表制度就會自動運轉。全國國土計畫於2018年公告實施,18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也於2021年公告實施;但最關鍵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因地方作業、配套法制與實務疑慮等因素,未能如期完成。2024年底立法院修法,將原訂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的公告期限延後六年,改為各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十年內完成。這很像學生時代老師收寒暑假作業:有人沒寫完,只好宣布延期。但作業延期,不代表不用交。如今,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已陸續送中央審議,部分案件也已完成審議,但距離全國一致完成公告與正式接軌,仍有一段路要走。這代表國土計畫從規劃走向實施,最關鍵的一段程序正在逐步完成。有人擔心,國土計畫一旦訂定,土地使用就被「鎖死」,未來無法因應時代變化。其實這正是對「計畫」的誤解。計畫不是鐵板一塊。地方國土計畫依法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人口變化了、產業結構變了、氣候風險變了,甚至地方發展方向改變了,都可以重新檢視、調整。真正沒有彈性的,不是國土計畫,而是沒有計畫的土地開發。今年又逢地方選舉,國土計畫更應成為地方政見的核心議題。每一位縣市長候選人都應該回答:未來四年,你打算把所在的縣市帶到哪裡?住宅要往哪裡發展?產業園區要放在哪裡?農業要如何保存?水資源與防災怎麼布局?面對極端氣候,哪些地方根本不應該繼續開發?這些都不是都市計畫課本裡的問題,而是地方政府每天都必須面對的治理問題。國土計畫也不是單純為了「限制土地使用」而存在。它真正要處理的,是如何在既有權利保障與公共利益之間找到合理界線,讓土地使用不再只是追逐眼前利益,而能放進國家與地方長期發展的藍圖。當然,國土計畫不可能一次就做到完美。但制度最怕的不是有問題,而是因為害怕有問題,就永遠停在紙上。台灣花了20多年,才讓國土計畫從構想走到立法;如今又歷經延期,逐步走向功能分區實施的最後階段。這次,希望不要再讓土地開發跑在國土規劃前面。台灣的土地只有這麼多,真正需要的,是把每一寸土地用在最適合它的地方,而不是等開發完成之後,才問我們究竟把台灣變成了什麼。
留言0喜歡投書民主不是鐘擺效應,而是人民持續的選擇
台灣民主走到今天,最值得珍惜的不只是定期舉行選舉,更是民主制度能否在日常政治運作中維持正常、有效且值得信任的運轉。選舉是民主的重要形式,但民主的生命力並不只存在於投票日,而存在於平時制度是否有效運作、權力是否受到制衡,以及掌握權力者是否願意接受人民監督。國會原本應是不同價值交流、政策方案競爭與公共決策形成的場所。然而,近年國會衝突升高,部分重大法案與預算審查逐漸成為政治對抗的延伸。當程序攻防取代政策辯論,政治衝突取代制度協商時,受傷的不只是執政或在野任何一方,而是民主制度本身的公信力。民主政治當然允許衝突,也必然存在不同價值之間的競爭。但民主成熟的標誌,從來不是沒有分歧,而是有能力透過制度處理分歧。若國會失去理性辯論與協商功能,人民最終承受的代價,便是政策延宕、社會撕裂,以及對民主制度逐漸流失的信任。即將到來的各項選舉,將再次提供人民檢驗政治力量的機會。真正值得思考的,不是哪一方能喊出更強烈的口號,而是哪一股政治力量更有能力維護民主制度、提出有效治理方案,並以公共利益作為決策依據。長久以來,台灣政壇習慣以「鐘擺效應」解釋選舉結果,彷彿政黨輪替只是政治週期運作的自然現象。然而,民主不是物理現象,選民也不是被動擺動的鐘擺。現代民主社會中,資訊快速流動,公民自主性提高,傳統政治認同逐漸鬆動。選民不再只是依循固定政治版圖投票,而會根據治理表現、政治信任、候選人能力與公共價值重新做出判斷。任何政黨若以為只需等待「鐘擺擺回來」,就能重新取得人民信任,恐怕只是誤解民主運作方式。民主沒有保證書,人民授予的權力永遠具有期限。曾經成功,不代表未來必然成功;曾經失敗,也不代表永遠失去機會。真正決定政黨未來的,不是歷史光環,而是能否持續回應人民期待。因此,任何政治力量都不應迷信所謂鐘擺效應。每一次選舉都是新的開始,每一次提名都代表對人民責任的承擔。政黨競爭的核心,不應只是如何取得選票,更應思考如何培養人才、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值得信任的政治文化。候選人的品格、專業與公共服務精神,不只是選舉策略,更是民主品質的重要基礎。民主從來不是時間到了,就會站在任何政黨這一邊。民主真正支持的,是願意尊重制度、認真治理、誠實面對人民的政治力量。每一次選舉,人民投下的不只是一張選票,更是對國家未來的託付。民主真正成熟,不是任何政黨永遠勝利,而是人民永遠保有重新選擇的權利。
留言0喜歡投書國會可以杯葛,但不能癱瘓自己:韓國瑜爆氣背後的制度危機
韓國瑜今天在黨團協商時罕見動怒,公開要求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出席協商、授權,否則乾脆辭掉總召。導火線是傅崐萁第五度缺席總預算協商,且未授權其他黨團幹部代表處理。這一幕很罕見,但真正值得關心的,並不是院長為什麼爆氣,而是什麼樣的國會運作困境,會讓院長在公開協商場合忍不住動怒?答案其實比一場黨內衝突更值得警惕。立法院現在處理的,是115年度,也就是2026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問題是,現在已經8月,這份預算仍然沒有完成三讀。總預算自去年送進立法院後,審查一路延宕,立法院甚至將本會期延長到8月31日,試圖利用延長的時間清理積案。但到了今天,協商仍然一再卡住。正常的國會程序,本來就包含審查、協商與表決。對預算有意見,可以刪,可以凍,可以要求行政機關說明,也可以在院會表決時投下反對票。這些都是國會監督政府的正當權力。問題是,如果黨團總召本人不出席,其他已經在場的黨團幹部又無法取得有效授權,案件便只能不斷保留,那麼「黨團協商」究竟還是在協商,還是在等待某一個人的政治決定?今天傳出的那句「人不來、授權也無效,難道是慈禧太后垂簾聽政嗎?」之所以引起注意,不只是因為話很重,而是它碰到了國會運作最基本的一個問題:黨團可以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但不能讓黨團運作方式凌駕於國會議事程序之上。國會不是總召的私人俱樂部。總召可以反對,可以杯葛,可以要求重新協商,也可以投下反對票;但如果「不出席、不授權」最後變成讓大量案件無法處理的工具,那麼問題就不再只是黨內意見不同,而是國會的議事功能正在被消耗。更值得注意的是,現在的立法院並不是沒有能力作決定。藍白握有國會多數。如果認為某些預算不合理,大可以刪、大可以凍、大可以要求重新討論,也大可以在表決時投下反對票。多數的真正價值,不是讓議事停擺,而是讓反對意見有能力透過程序形成決定。否則,有多數卻不用多數表決,有權力卻選擇不讓國會完成工作,究竟是在監督政府,還是在消耗國會本身的權力?更不要忘了,預算不是立委自己的政治籌碼,而是國家配置公共資源的工具。國防、教育、醫療、交通、社會福利與公共建設,都必須透過預算才能正常運作。所以今天真正應該爆氣的,其實是人民。因為國會拖延的從來不只是政治人物的時間,而是國家治理的時間。更大的問題還在後面。如果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到8月底仍未完成,116年度總預算又依法送進立法院,台灣國會就可能面臨兩個不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同時排隊的異常局面。這已經不只是「效率不好看」的問題,而是國家預算制度能不能正常運作的問題。因此,今天韓國瑜為什麼爆氣,也許有他的政治考量;究竟是為了維持院長主持議事的權威,還是為了處理黨內權力關係,外界都可以觀察。但真正值得追問的,不是韓國瑜今天罵得有多重,而是立法院還能不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完。國會可以監督政府,可以反對政策,可以刪減預算,也可以讓行政部門為每一筆人民的錢負責。但國會不能把「不讓事情通過」本身,當成監督的全部。可以杯葛,但不能癱瘓自己;可以反對,但最後還是必須形成決定。真正成熟的國會政治,不是誰能讓事情做不成,而是不同立場經過充分討論之後,仍然有能力依照程序作出選擇,並且對選擇的結果負責。否則,多數黨消耗的不是少數黨的耐性,在野黨浪費的也不只是政府的時間。最後被消耗的,是人民對國會的信任。而這恐怕才是今天韓國瑜這場爆氣,最值得台灣社會看懂的事情。
留言0喜歡投書蔣萬安的新發言人,為何讓人想起油壓剪?
現在流行洗記憶,那就幫大家回憶一下。蔣萬安近日宣布新的發言人魏汶萱。她過去曾任三立記者,這本身當然沒有什麼問題;但她過去曾因立法院油壓剪事件受到三立處分,這段歷史既然是公開事件,就沒有必要假裝不存在。2024年底立法院爭議法案審議期間,曾發生有人攜帶油壓剪進入立法院、與駐衛警發生衝突的事件。涉事者謝克洋當時是立委徐巧芯的助理;現場也有媒體工作者介入,魏汶萱因此遭三立記過,理由涉及利用記者身分妨礙公務。事情過去就過去了。魏汶萱今天轉任政治人物的發言人,當然有她的自由,也沒有人應該因為一段過去事件,就永久剝奪一個人的工作機會。但是,既然選擇進入政治,就必須接受政治檢驗。尤其她現在服務的,是一位志在2028、政治聲量愈來愈高的台北市長。蔣萬安近來頻頻跨出市政戰場,投入倒閣、國會攻防等全國政治議題。既然要走向更大的政治舞台,就不能只享受聚光燈,也必須接受人民把放大鏡拿出來。真正值得討論的,其實不是一把油壓剪。而是我們到底要用什麼標準看待政治行為?自己人挑戰議事秩序,叫做勇敢抗爭;別人抗議,就叫做暴力亂政?自己人包圍司法機關,叫做聲援同志;別人包圍政府機關,就叫做破壞法治?自己人違反規則,是「為了民主」;別人違反規則,就變成「破壞民主」?如果民主政治最後只剩下「自己人永遠有理由」,那麼真正被剪掉的,恐怕不是油壓剪,而是法治的底線。蔣萬安過去也曾因參與司法案件相關抗議活動及政治表態,引發是否逾越市長身分的爭議。這些事情不必然代表他做錯了什麼,但既然他選擇把自己推向全國政治中心,就不能只要求別人接受自己的政治標準,也必須接受同樣的標準檢驗自己。政治人物可以有立場,不能沒有尺度。可以抗爭,不能把違法合理化。可以批判政府,不能因為自己人執政就改變標準。更不能今天痛罵別人破壞制度,明天輪到自己人挑戰制度時,就突然變成「民主抗爭」。所以,魏汶萱過去是不是記者、今天是不是發言人,其實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蔣萬安究竟要帶著什麼樣的政治文化走向2028?如果答案是尊重法律、尊重制度、尊重不同意見,那麼過去的油壓剪只是一段歷史。但如果答案是「只要是自己人,什麼都可以解釋」,那麼一把油壓剪就不再只是笑話,而會成為一種政治象徵。台灣民主真正需要防範的,從來不是一把油壓剪。而是政治人物手中那把可以任意切割法律、切割標準、切割記憶的剪刀。人民不應該被要求忘記。因為民主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同一套法律、同一套標準,不應該因為換了顏色、換了位置、換了人,就變成另外一套。
留言0喜歡投書慈濟是笨還是壞?這兩個字都太廉價,真正需要檢驗的是制度
慈濟採購新冠疫苗,如今爆出遭詐騙十億元的疑雲。事件曝光後,網路上很快出現「慈濟到底是笨還是壞」的二選一。但我認為,這兩個字都問錯了。檢調調查過程中曾去函詢問鴻海與台積電,兩家公司均回覆,不認識李易儒,也從未委託他採購疫苗。這句話,恐怕才是理解整個案件最重要的基礎事實。2021年疫情最嚴峻之際,台灣疫苗難求,民間各界急著尋找管道,希望能多買一些疫苗救人。當時有人進入慈濟採購過程,自稱擁有特殊管道,可以取得BNT,甚至宣稱鴻海、台積電也是透過他們採購,並需要支付額外服務費。問題就在這裡。五百萬劑BNT後來真的到貨了,疫苗也真的打進人民手臂。這不是「假疫苗」騙局,被騙的不是疫苗,而是一個說法:這筆錢非付不可。依目前檢方指控,相關人士明知正常採購管道並不需要支付鉅額額外費用,卻向慈濟宣稱台積電、鴻海也支付了三千萬美元服務費。於是,一筆被指控並不存在的費用,被包裝成「業界慣例」,再用兩家知名企業作為背書。最後,慈濟支付約三千萬美元,折合新台幣十億六千萬元。更值得注意的是,這場騙局並非收錢後立即消失。相關人士甚至陪同處理疫苗送件程序,其中有人具有律師身分與專業背景。對當時急著取得疫苗、希望救人的慈濟而言,這些專業身分與人脈,無疑可能增加其可信度,也降低戒心。值得注意的是,最後讓案件浮上檯面的,是銀行發現異常金流後依法申報可疑交易,調查機關循線追查,慈濟才進一步得知自己可能成為被害人。因此,這起案件真正值得慈濟檢討的,不是「怎麼這麼笨」,而是:一個管理龐大公益資源的組織,為什麼沒有一套內控程序,能夠攔下這筆高達十億元的額外費用?善意不能取代制度,專業頭銜也不能取代查證。尤其越是緊急的時刻,越需要制度把關。至於是否構成詐欺,以及相關被告應負何種刑責,仍應交由法院依證據判斷。現在就把「內神通外鬼」、「黑吃黑」當成結論,恐怕都言之過早。更不應該的是,案件一爆發,立即又被搬回五年前的疫苗政治攻防。一方要求當年批評政府的人道歉,另一方則說,如果不是政府採購太慢,民間又何必急著找疫苗。兩邊其實都在談2021年,卻反而忘了今天真正需要面對的,是這起案件本身。五年前政府疫苗政策做得好不好,可以另行檢討;但慈濟今天是否遭到詐騙,則應該讓司法把證據與金流查個清楚。這兩件事並不衝突。不要因為慈濟是公益團體,就神化它;也不要因為慈濟被騙,就嘲笑它愚蠢。「壞」需要證據;「笨」則是太廉價的答案。2021年的台灣,疫苗難求、時間緊迫,各種掮客與所謂特殊管道紛紛出現。在那樣的環境下,一個有身分、有頭銜、有人脈的人取得信任,並不代表受害者特別愚蠢。真正值得追問的是當有人提出重大、具體而且可以查證的說法時,我們有沒有制度要求自己去查證?如果沒有,今天被騙的是慈濟,明天可能就是另一個組織。所以,慈濟不是笨,也不是壞。更精確地說,它是在一個高度緊急的環境中,讓善意跑在制度前面。而這十億元最昂貴的教訓,就是越急著救人,越不能忘記查證。
留言1喜歡投書當立場跑在事實前面
慈濟疑遭詐騙十億元,令人震驚。但真正值得社會反思的,恐怕不只是「十億元怎麼會被騙走」,而是另一個更值得警惕的問題:當年,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那麼快就相信自己最願意相信的故事?2021年新冠疫情最嚴峻時,疫苗一劑難求,全台灣都在焦急等待。慈濟積極尋找BNT疫苗採購管道,希望協助紓解疫苗短缺。到了2022年,疫苗已不只是公共衛生議題,更成為激烈的政治攻防焦點。當時,各種政治論述、媒體評論與社群貼文交織,不少人急著替事件定性,也急著替不同角色貼上標籤。如今,根據檢調指控,有人涉嫌利用疫情期間各界急於取得疫苗的心理,宣稱擁有特殊採購管道,藉此取得鉅額款項,並涉及洗錢等犯罪。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最終責任歸屬仍待法院依法認定。然而,司法可以追究個人的刑事責任,社會卻更應該記住這場事件留下的集體教訓。回頭檢視當年的政治攻防,真正值得反省的,不是哪一方輸了、哪一方贏了,而是「當立場跑到事實前面」時,民主社會會付出什麼代價。事情尚未查明之前,我們便急著決定誰是英雄、誰是壞人;一句符合自己政治立場的說法,就降低查證標準;一個迎合自己情緒的故事,就迅速被奉為真相。這正是許多騙局之所以得逞的重要原因。騙子利用的,從來不只是人的貪念,更是人的偏見。當一個故事符合我們原本相信的世界,我們往往停止懷疑;當一段訊息滿足了我們的政治期待,我們便容易把它視為事實,而不是等待證據。政治如此,投資如此,詐騙也是如此。真正成熟的民主,不是每一次都能立即找到真相,而是在真相尚未釐清之前,仍願意保持懷疑、尊重程序、等待證據,而不是急於替任何一方加冕或定罪。因此,今天回顧當年的爭議,不是為了翻舊帳,也不是為了證明哪一個政黨永遠正確,而是提醒自己:不要因為一句話符合自己的立場,就放棄查證;不要因為一個故事滿足自己的情緒,就停止思考。下一個騙局,未必會以騙局的面貌出現。它可能披著公益、善意、愛國、救人,甚至道德正義的外衣而來。最危險的,不是它說得多麼離譜,而是它恰恰長成我們最願意相信的模樣。民主社會最大的防線,不是任何政黨,也不是任何政治人物,而是公民願意在立場之外,保留求證的能力;在情緒之外,保留思辨的空間。正因如此,這十億元留下的代價,或許不只是金錢的損失,更提醒我們的是,真正昂貴的,不是一次詐騙,而是一個社會失去辨別真假的能力。
留言0喜歡投書屋頂光電,不該成為政治攻防的犧牲品
近來屋頂太陽光電政策再度引發爭議,甚至因此延後施行。然而,若回顧近年各地方政府的制度演進,就會發現,屋頂光電並非憑空出現的新政策,而是早已透過地方自治逐步推動多年。例如,《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早已規定,一定規模以上的新建建築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亦將部分集合住宅納入規範;《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則採「太陽光電、太陽能熱水或屋頂綠化」三擇一方式推動;《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也要求部分建築物屋頂至少三分之一面積設置綠能或綠化設施。換言之,屋頂再生能源利用早已不是陌生概念,而是地方政府面對淨零排放與都市永續的重要政策工具。更值得注意的是,台北市去年更率全國之先,推出近零碳及淨零建築房屋標準單價減價措施。若要達成近零碳或淨零建築,提升建築能源效率、導入再生能源本就是必要條件,屋頂光電自然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今天若一方面鼓勵淨零建築,一方面卻又因政治爭議否定屋頂光電,政策訊號便顯得相互矛盾,也使建築業者、設計者及民眾無所適從。當然,屋頂光電並非沒有需要檢討之處。施工品質、消防安全、維護管理、結構安全及景觀設計,都應建立更完善的技術規範與監督制度。但這些問題需要的是改善制度,而不是因此否定整項政策。令人遺憾的是,近來部分公共討論充斥情緒性標籤,甚至將個別案例無限放大,讓屋頂光電成為政治攻防的焦點。任何公共政策都可能存在執行缺失,但若因少數案例便全盤否定,最後受害的將是整體能源轉型與淨零目標。屋頂光電或許是所有建築節能措施中,少數兼具能源生產、減碳效益與經濟回收的設施。它不是萬靈丹,卻是建築能源轉型的重要拼圖之一。淨零轉型需要社會理性討論,而不是政治標籤。真正應該檢討的是如何建立更安全、更完善、更值得人民信任的制度,而不是讓政策在一次次政治攻防中反覆擺盪。唯有維持政策的一致性與可預測性,台灣才能穩健走向淨零,也才能讓能源轉型不再淪為政治對立的犧牲品。
留言0喜歡投書世界排名之外:台灣大學真正該追求的是什麼?
清華大學校長傳出「騎驢找馬」的消息,引發外界議論。有人質疑校長的誠信,也有人批評大學治理程序。然而,如果公共討論最後只停留在個人的去留與動機,真正值得追問的問題反而容易被忽略:我們究竟希望大學校長帶領的是一所追逐世界排名的大學,還是一所建立學術主體的大學?如果一所大學最重要的目標是提升世界排名,那麼聘任一位熟悉國際學術運作、深諳排名規則的人,本來就是合理的選擇。在全球高等教育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世界大學排名早已成為重要的競爭指標,從論文發表、引用影響力、國際合作到師資流動,都直接影響學校的國際能見度。在這套競爭邏輯下,學者跨國流動、追求更好的研究資源與發展舞台,是全球高教的普遍現象;而大學校長,也愈來愈像一位帶領學校參與國際競爭的「經理人」。然而,真正值得追問的是,世界排名究竟是在衡量一所大學,還是在定義一所大學?排名當然重要,但它終究只是衡量研究競爭力的一種工具,而不是大學存在的全部理由。如果我們不知不覺讓排名取代了辦學理念,甚至成為評價大學價值的唯一尺度,高等教育便容易把有限的資源與注意力集中於可量化的指標,而忽略那些真正決定一所大學長期價值、卻難以量化的公共使命。台灣高等教育始終處於兩種期待之間:一方面希望進入國際學術核心,積極參與全球知識競爭;另一方面,又期待大學培育人才、累積本土知識、回應國家發展與社會需求。前者要求遵循國際競爭規則,後者則需要建立屬於自己的學術主體。兩者並非互相排斥,但若失去平衡,大學便可能擁有愈來愈強的競爭能力,卻逐漸失去知識發展的方向。因此,每當世界排名與本土關懷、國家發展或文化認同出現拉扯時,社會便容易產生失落感。因為我們期待的大學,不只是被世界看見,更希望它能夠看見自己,看見腳下這片土地真正需要回答的問題。我們真正擔心的,也不是人才流動本身,而是台灣是否始終只能依附既有的國際知識體系,而難以建立屬於自己的學術特色與知識影響力。排名可以衡量論文數量、引用率與國際化程度,卻無法完整衡量一所大學是否真正改變了它所處的社會。一所世界級大學,不只是生產世界看得見的研究成果,更應提出只有自己才能回答的公共問題,建立具有原創性的知識體系,並持續影響國家與社會的發展。培育具有公共精神的人才、回應重大公共議題、深化文化與制度創新,同樣是一流大學不可或缺的使命。放眼世界,許多具有深厚影響力的歷史名校之所以長期受到尊敬,並不只是因為排名,而是因為它們累積了足以影響世界的學術傳統、知識典範與思想創新。排名因此是長期辦學成果的展現,而不是辦學本身的目的。對仍在累積學術能量的台灣而言,如果過度將排名視為唯一目標,就愈容易依賴熟悉國際遊戲規則的人才;唯有逐步建立自己的研究特色、知識傳統與公共影響力,排名才會成為水到渠成的結果,而非必須追逐的目標。清華事件真正留下的,不應只是一次人事風波,而是一個值得所有大學共同回答的問題:我們究竟希望培養的是擅長追逐排名的大學,還是能夠建立知識方向的大學?世界排名固然重要,但它應該是方法,而不是價值本身;真正值得追求的,是如何在國際競爭與學術主體之間取得平衡,讓台灣的大學既能走向世界,也能立足台灣。世界排名從來不是錯,錯的是讓它成為唯一的價值尺度。真正成熟的大學,不會拒絕國際競爭,也不會放棄學術主體;真正有自信的國家,也不會只等待世界替自己定義價值,而會持續建立屬於自己的知識體系。當排名成為結果,而不是目的;當知識主體成為方向,而不是口號,台灣的大學才能真正走向世界,也真正站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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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五凱道集會,無疑讓台北市長蔣萬安站上近期國民黨政治舞台的焦點。從食安事件、街頭動員,到拋出倒閣主張,蔣萬安成功掌握議題,也提升了個人政治能見度。然而,政治動員終究有其極限,當大型集會落幕後,真正決定政治人物高度的,仍是治理能力,而非持續升高政治對抗。大型集會的功能,在於凝聚既有支持者、展現組織動員能力,也讓政治人物取得議題主導權。但集會結束後,若仍反覆停留在倒閣、下台、政治迫害等對抗性論述,而缺乏新的公共政策內容,便容易陷入邊際效益遞減。支持者或許持續支持,卻未必能有效擴大中間選民認同。尤其此次食安事件,真正受到人民關心的,並非政治口號,而是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源頭管理如何強化?地方政府如何提高稽查密度?產品流向如何追蹤?資訊如何公開透明?這些都是市民期待政府提出的具體答案。蔣萬安身兼台北市長,台北市政府依法負有食品查驗、流向追查及市場管理的重要責任。與其持續投入全國政治攻防,更值得向市民說明的是,台北市如何建立更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何提升稽查效率,如何讓消費者獲得更即時、更完整的資訊。這些工作雖然沒有街頭造勢來得吸睛,卻是真正累積政治信任的基礎。事實上,所有有志更高政治舞台的地方首長,都必須回答同一個問題:究竟是因為政治聲量受到支持,還是因為治理能力獲得肯定?前者可以透過一次大型活動快速累積,後者則需要長時間接受人民檢驗。台北市仍有交通、防災、公共建設、都市更新、預算執行及食品安全等諸多市政挑戰。這些才是市民每天直接感受的施政成果,也是市長最重要的政治資產。政治人物可以透過街頭集會取得一時的發言權,但真正決定其政治生命長短的,終究不是掌聲,而是施政成績。七二五凱道,或許已完成一次政治動員,也讓蔣萬安成功累積全國知名度。然而,下一階段若希望跨越政黨基本盤、爭取更廣泛民意支持,最有效的方法,不是持續提高政治對抗的音量,而是回到市政,用治理成果回答人民的期待。畢竟,政治可以創造聲量,治理才能創造信任。
留言0喜歡投書公投綁大選不能重演選務亂象,誰該承擔責任?
近期立法院已修法恢復公民投票綁大選,甚至研議修改《公民投票法》,縮短公投公告至投票期間。這也讓社會重新思考:2018年九合一選舉合併十項公投所造成的選務壓力,是否可能再次出現?2018年的經驗並不遙遠。當年大量公投案與地方選舉同日舉行,造成部分投票所大排長龍,甚至出現投票時間已過仍有民眾排隊等待的情況。電視開始直播開票時,部分投票所仍未完成投票;開票一路延宕至深夜,第一線選務人員與警力承受巨大壓力。時任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也因此請辭,以承擔制度執行上的政治責任。更值得關注的是,當年各級選務單位曾多次反映人力不足與執行困難,希望調整制度設計,但相關警告並未被充分採納。如今若再次推動多項公投與大型選舉同步舉行,選務壓力恐怕只會更加沉重。民主政治固然尊重立法院的立法權,但制度設計也必須尊重行政機關對執行能力的專業評估。選舉制度不是政治攻防工具,更不能在選前倉促修改。選舉規則攸關程序公平與人民信任,因此民主國家普遍重視制度穩定,避免在選舉前夕任意改變遊戲規則。更何況,公投並非沒有成本。每增加一項公投,不只是增加選票數量,而是增加投票時間、選務人力、警力配置、開票流程與行政負擔。全台近兩萬個投開票所,每一處都需要大量人力支援;若開票再次延遲至深夜,不僅增加基層負擔,也可能影響人民對選舉公平性的信任。人民擁有公投權,這是民主制度的重要保障;但公投制度的設計,也必須兼顧可執行性與程序正義。民主不是只有多數決,更包括對制度後果負責。如果立法院明知行政與基層選務單位已提出警告,仍選擇在選前推動重大制度變更,一旦再次出現選務混亂,社會自然有權追問:推動制度改變者,是否願意承擔相應責任?民主政治最重要的,不只是決定誰勝選,更是確保制度能被人民信任。誰主張改變制度,誰就必須面對制度可能產生的後果。否則,受損的不只是選務效率,而是全民對民主程序的信心。
留言0喜歡投書絕食可以喚醒良知,但不能取代治理責任
近期中聯油品事件延燒,國民黨四位青年參選人以「接力絕食」方式表達抗議,短短數日確實吸引媒體關注,也使七二五凱道活動維持高度聲量。然而,從後續輿論發展來看,這場行動雖成功創造曝光,社會討論卻逐漸從食安問題本身,轉向抗議形式與政治操作。當一場公共事件的焦點開始偏離問題本身,便值得思考:政治行動如何才能真正累積社會信任?絕食之所以具有高度政治象徵,不在於形式,而在於代價。從甘地、北愛爾蘭的桑茲,到台灣民主運動中的林義雄,歷史上的絕食往往出現在制度救濟難以回應、抗議者認為自身聲音無法被聽見之際。透過承擔身體風險,喚起社會關注。因此,絕食的力量來自犧牲,也來自道德正當性。然而,當絕食成為政治行動時,也必須面對另一個問題:提出訴求者自身擁有多少制度資源?此次行動的發起者所屬政黨,目前在立法院具有重要影響力,也執政多個地方政府。因此,社會自然會期待,相關政治力量除了提出批判之外,也能運用既有制度工具推動改善,包括強化食品查核、要求業者完整溯源、完善通報機制,以及提升跨地方政府協調能力。也因此,社會難免產生疑問:既然仍擁有一定程度的行政與立法資源,政治訴求是否也應同步提出具體制度改革方案,而不只是透過象徵性抗爭吸引關注?更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事件發展,討論焦點逐漸從油品來源、管理漏洞與制度缺失,轉向抗爭形式、執行方式與政治動機。當一場抗爭的形式真實性,開始超越公共議題本身受到關注時,便代表政治訊息可能已被形式掩蓋。民主社會當然保障人民抗議的權利,也容許各種政治表達方式。但任何政治行動若希望獲得更廣泛支持,仍必須建立在一致的責任標準之上。食安事件真正需要的,不是誰能在街頭創造更大聲量,而是中央與地方如何共同改善食品安全制度;不是誰能提出更激烈的政治語言,而是誰能提出避免下一次事件發生的治理方案。對任何政黨而言,政治動員固然重要,但真正長久的政治信任,來自問題解決能力。唯有先善盡自己手中的公權力,再要求他人承擔責任,才能讓公共議題回到制度改革,而不是政治表演的競逐場。
留言0喜歡投書食安危機不能淪為政治動員
每一次重大公共危機,都可能成為制度改革的契機,也可能被政治動員所消耗。近期毒油事件延燒,各界究責聲浪不斷,中央與地方互批責任,街頭抗議持續升高,食安議題也迅速從食品安全問題轉變為政治攻防。然而,比誰該負責更值得追問的是:當公共危機來臨,我們究竟是在修補制度,還是在放大對立?食品安全本質上是一項高度依賴中央與地方協力治理的公共工作,而非任何單一機關可以獨力完成。依法,中央負責風險評估、跨縣市資訊整合、產品流向追蹤及統一應變標準;地方則負責第一線稽查、追查來源、封存問題產品、命令下架及裁罰業者。兩者分工不同,卻共同承擔維護食品安全的法定責任。因此,地方政府固然可以要求中央提高資訊透明度、檢討風險溝通與應變速度;但依法握有第一線查核權限,也不能將所有責任完全推回中央。權力伴隨責任,法律既已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執行查核,就應即時採取必要作為,而非等待政治攻防告一段落後才履行職責。民主政治容許批評,也保障集會遊行的自由;但行政首長一旦肩負治理責任,就不能只有政治角色,而沒有行政責任。若原本應接受治理檢驗的行政首長,逐漸轉化為街頭動員的政治倡議者,公共討論便容易從制度改善轉向責任歸咎,使真正需要改革的治理問題退居其次。「逼我吃毒油」之所以具有高度傳播力,在於它將複雜的治理問題簡化為受害者敘事。這類口號能迅速凝聚情緒,也容易形成政治共鳴;然而,食品安全牽涉供應鏈管理、風險評估、檢驗程序、資訊揭露及跨機關合作,絕非一句口號即可說明,更不可能透過政治動員獲得解決。從疫情、缺蛋到能源與食安,近年重大危機幾乎都重演相同劇本:政治攻防快於制度改革,情緒動員多於治理反省。危機過後,資訊共享、跨機關協調、風險溝通及監督機制等真正需要改善的問題,往往依然停留原地。公共治理真正需要的,不是更大的政治聲量,而是更高的制度執行力。中央應持續提升資訊公開速度,清楚說明風險評估依據與產品流向;地方則應善用法定權限,強化稽查效率,及時公布查核成果。唯有中央與地方各自善盡法定責任,才能真正降低風險,而非陷入無止境的政治究責。民主需要競爭,也需要監督;但公共危機不能只剩政治競爭。當每一次危機都迅速演變為政黨對立與街頭動員,真正被消耗的不只是政府公信力,更是人民對制度能否解決問題的信任。成熟的民主,不是在危機中尋找敵人,而是在危機中修補制度;成熟的治理,不是讓情緒取代專業,而是讓制度回應人民的不安。唯有讓政治回歸治理、讓治理回歸制度,公共危機才能成為改革的起點,而不是一次又一次撕裂社會信任的循環。
留言0喜歡投書核能公投考驗的不只是能源政策
台灣再次走向核能公投。若後續的程序完成,將迎來第四次全國性核能公投。然而,真正值得討論的,不只是「要不要核電」,而是面對如此複雜的能源政策,公投究竟是在深化民主,還是在取代治理?核能政策從來不是單純的能源選擇,而是涉及能源安全、環境風險、產業發展與跨世代責任的公共治理議題。這類政策本應由政府審慎評估並提出完整方案,經國會審議監督,再透過公開透明的討論凝聚社會共識。但近年台灣逐漸出現一種現象:許多高度複雜的公共政策,被重新包裝成簡單的二元選擇。此次核能公投主文,更將國民健康、穩定供電、便宜電價、國防韌性與AI產業發展等多重目標,一併連結到提高核能占比。然而,能源政策真正困難之處,在於不同目標之間必須權衡得失,而非尋找一項足以解決所有問題的能源。核能雖具有低碳與穩定供電的特性,但也伴隨核廢料、設備老化及事故風險;再生能源有減碳潛力,卻面臨電網與儲能挑戰;天然氣調度彈性較高,也存在價格波動與能源安全風險。沒有任何能源選項不存在成本與代價。因此,真正負責任的能源治理,不只是詢問人民支持或反對哪一種能源,而是提出完整方案,說明能源組合如何規劃、成本由誰承擔、風險如何分配,並接受社會檢驗。如果立法院多數黨認為核能是台灣未來不可或缺的選項,就該相應提出可行的核電方案、安全評估、成本分析、核廢料處置及地方溝通機制,而不是期待一張選票替代政策責任。因為這些問題,不會因公投結果而消失。公民投票固然是民主制度的重要機制,但人民選出民意代表,不是期待他們把所有困難問題交回公投,而是提出方案、承擔責任。最後要提醒的是,當能源問題最後只剩下一張選票時,真正被考驗的,不只是核能政策,而是民主社會是否仍有能力治理複雜世界。
留言0喜歡投書食安風暴,中央與地方誰都不能卸責
毒油事件持續延燒,中央與地方卻將焦點放在彼此究責。台北市長蔣萬安批評中央延後公布資訊、下架標準反覆,甚至質疑有「蓋牌」之嫌;中央則認為地方依法本就負有第一線查核責任。雙方各執一詞,也讓社會更加困惑:食安危機發生時,到底該由誰負責?其實,答案並不在政治口水,而早已寫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中。這從來不是一道「中央或地方誰負最終責任」的二選一,而是中央統籌、地方執行、依法分工、共同承擔責任的治理架構。依現行法制,地方政府本身就是食品安全主管機關。面對轄內業者,依法具有稽查、抽驗、追查原料來源與產品流向、調閱資料、封存疑似產品及裁罰等權限。因此,即使尚未取得中央完整資訊,也不能因此停止查核,更不能完全被動等待中央通知。同樣地,地方政府依法也得採取必要的預防性措施。只要已有具體事證,足以合理懷疑產品使用問題油品,即可依法先行停止販售、封存產品,以避免食品風險持續擴散。但預防性措施仍須建立在科學證據與比例原則之上,不能不分油品使用比例、製程差異與實際暴露風險,一律全面下架;若採取較高強度的管制措施,更應向社會充分說明其法律依據、風險評估及科學基礎。相對地,中央提出所謂「20%」判斷標準,也不能只是公布一個數字。這項門檻究竟建立在哪些毒理研究、暴露評估與風險管理原則?地方如何據以查核?若加工食品未標示油品比例,第一線稽查人員又該如何認定?中央不僅應訂定標準,更有責任公開標準形成的科學依據與執行方式,才能讓地方依法執法,也讓社會真正信服。更重要的是,食用油供應鏈往往跨越多個縣市。地方政府能掌握轄內業者,卻難以全面追蹤全國產品流向。因此,中央最重要的治理責任,在於整合各縣市資訊,建立完整流向資料,統一風險判定與下架標準,並即時公開問題產品名單,讓地方有所依循,也讓民眾獲得一致且可信的資訊。因此,地方要求中央儘速公布完整資訊、說明風險判定與下架標準,確有其正當性;但地方若因此把所有責任推回中央,也不符合現行法制。地方仍須依法立即查核、封存、追查與回報,不能等待中央指示才開始行動。這次事件真正暴露的,不是中央沒有權限,也不是地方沒有權責,而是制度設計原本要求中央與地方共同治理,卻在政治攻防中,各自強調對方應承擔更多責任,反而削弱了制度本應發揮的合作功能。食安事件最怕的,從來不是中央或地方權責不清,而是彼此等待、互相卸責,讓風險在行政空窗中持續擴散。真正成熟的治理,不是出了問題先追究誰該負責,而是讓中央及時整合資訊、統一風險判定與決策,地方立即查核、追蹤、封存與回報,形成無縫合作的防線。唯有制度真正運作,而不是政治彼此攻防,人民才能相信,每一次食安危機,都有人在第一時間守住食品安全,而不是忙著推卸責任。
留言0喜歡投書當公投開始服務選舉:我們真正該擔心的是什麼?
立法院近日再度掀起公投攻防,外界關注的是核能、安樂死等議題是否應交付全民決定。然而,比議題本身更值得討論的是另一個問題:當公投愈來愈常出現在選舉前夕,它究竟是在解決公共政策爭議,還是在服務選舉政治?公投制度存在的目的,本來就是補充代議民主的不足。只有當重大公共政策長期存在爭議,且現有政治程序難以形成共識時,才有必要交由人民直接裁決。它是民主制度的補充機制,而非政治競逐的常態工具。然而,近年的發展卻逐漸出現反轉。公投愈來愈不像民主仲裁,更像選舉動員。許多討論不再圍繞如何解決政策爭議,而是如何透過公投重新塑造政治對立、凝聚支持者認同,甚至牽動投票率與選舉氣氛。從制度誘因來看,一項適合作為公投議題,通常具備兩項特徵。第一,議題本身具有相當程度的社會支持,足以吸引多數民眾認同;若高度分裂或支持有限,反而可能對提案者造成政治風險。第二,執政者即使未必反對,也可能因治理責任、政策風險或行政成本,而難以公開支持,進而形成鮮明的政治區隔,使公投成為凝聚支持者的重要工具。反過來說,若一項政策朝野已有高度共識,公投便失去存在的必要;如果提案者本身已具備修法能力,理論上更應優先透過正常立法程序處理,而非訴諸全民投票。真正值得追問的,不只是公投內容是否合理,更是每一場公投究竟是在解決問題,還是在創造政治問題。事實上,台灣長期存在許多高度爭議且難以形成共識的公共政策,例如代理孕母、安樂死、死刑存廢等,都涉及生命倫理、人權保障、法律制度與社會價值衝突,確實可能需要更高層次的民主參與。然而,真正被推向公投舞台的議題,往往未必是社會最需要全民仲裁的問題,而是最容易形成政治動員效果的議題。更值得警惕的是,沒有任何政黨會承認公投具有選舉考量。所有提案都會以「尊重民意」、「還權於民」作為主要論述,因此真正需要被檢驗的,不只是提案內容,也包括提案時機、制度目的,以及是否符合公投制度設立的初衷。民主當然需要人民直接參與,但民主同樣需要制度節制。如果任何議題都能在選舉前夕被重新包裝成政治動員工具,原本需要長期討論的公共政策,便容易被壓縮成一次性的政治表態。人民投下的,看似是政策選票,實際上卻可能摻雜了政黨認同、政治情緒與選舉動員,公投也因此逐漸偏離制度設計的本意。公投制度的價值,不在於舉辦多少次投票,而在於是否真正協助社會化解公共爭議、形成民主共識。若公投只是替政黨創造選戰議題、鞏固支持者認同或刺激投票率,被消耗的不只是公共資源,更是人民對直接民主制度的信任。公投應該是民主最後的仲裁,而不是選舉最方便的武器。
留言0喜歡投書缺電焦慮與「以肺發電」:台灣能源辯論,何時才能擺脫錯誤前提?
近年來,台灣能源討論長期被幾個高度簡化的公式牽引:「沒有核電就會缺電」、「非核等於燃煤增加」、「能源轉型就是以肺發電」。這些說法之所以具有強烈傳播力,不一定是因為它們完整描述能源現實,而是因為它們將複雜的電力系統壓縮成容易理解的政治語言。然而,能源政策真正困難之處,正是在於它從來不是單一選項的選擇,而是一套涉及供電安全、成本、環境風險、技術成熟度與社會承擔能力的系統工程。因此,台灣能源辯論真正需要面對的問題,不只是支持哪一種能源,而是我們是否仍被過時的認知框架綁架,以至於在錯誤前提上尋找答案。「沒有核電就缺電」:單一能源思維的限制首先,「沒有核電就必然缺電」是一種典型的單因果推論錯誤。現代電力系統是否穩定,並不取決於某一種能源是否存在,而取決於整體系統能力,包括備轉容量、發電組合、電網調度能力、儲能配置、需求管理以及能源效率等多重因素。將核電視為能源安全的唯一支柱,本質上忽略了現代電力系統已經從過去的大型集中式電源模式,逐漸走向多元能源整合與系統管理。事實上,台灣能源結構近年已經發生重大變化。燃氣逐漸成為主要供電來源,再生能源持續增加,而核能在整體電力供應中的比例已大幅下降。這代表台灣面對的能源挑戰,已不再只是增加某一種電源,而是如何提升整體系統韌性。能源安全的核心,從來不是依賴單一能源,而是降低對任何單一選項的過度依賴。「以肺發電」:將能源轉型簡化為錯誤因果同樣地,「以肺發電」這類說法的問題,在於將能源轉型簡化為單一路徑,彷彿非核選擇必然導致燃煤增加與空污惡化。但能源結構的實際變化,並不是如此簡單。近年全球能源轉型的共同趨勢,是降低高碳能源比例,提高再生能源使用,同時透過燃氣調度、儲能技術、電網升級與能源效率改善,建立新的供電系統。將能源轉型描述為「燃煤增加」,其實忽略了能源系統本身正在調整的過程。當然,能源轉型並不代表所有問題都已解決。再生能源具有間歇性,需要更完善的電網與儲能支撐;燃氣發電也涉及能源進口與價格波動風險;任何能源選擇都有成本與限制。真正成熟的能源討論,不是宣稱某一種能源可以解決所有問題,而是誠實面對每一種選項的代價與風險。台灣真正缺少的,是理解複雜系統的能力更深層的問題在於,台灣能源討論仍習慣尋找一個簡單答案。當能源議題被轉化為政治口號,社會便容易追逐象徵,而忽略真正需要治理的問題。例如,如何提升電網韌性?如何因應人工智慧與高科技產業帶來的新用電需求?如何降低能源成本並公平分配轉型負擔?如何在減碳、安全與經濟發展之間取得平衡?這些問題沒有一句口號可以回答。能源政策之所以困難,正因為它不是「選邊站」的問題,而是風險管理的問題。任何能源選擇,都伴隨不同形式的成本與不確定性。真正重要的是,制度是否具備評估風險、公開資訊以及調整政策的能力。因此,台灣能源爭論最大的困境,不是缺少不同意見,而是許多意見仍建立在過度簡化的前提之上。當「核電等於穩定」、「非核等於缺電」、「燃煤等於必然增加」成為固定公式,真正的政策討論反而被排除。從能源選邊,走向能源治理能源轉型的核心,不應是尋找一個被稱為「最佳答案」的能源,而是建立一個能面對複雜現實的治理系統。成熟的能源政策,需要同時處理供電穩定、環境影響、成本負擔、產業需求與長期風險。這意味著政府必須提升資訊透明度,讓社會理解能源系統真實運作;也必須建立更成熟的公共討論,使政策選擇回到數據、制度與風險分析。能源治理的真正挑戰,不是支持或反對某一種能源,而是能否擺脫簡化敘事,回到系統治理與現實條件本身。當能源問題被困在錯誤前提中,社會就只能不斷爭論答案,卻無法重新檢視問題。台灣需要的,不只是更多能源選項,而是一套能理解複雜能源系統、管理多重風險並持續修正的治理能力。因為真正決定能源未來的,不只是我們選擇哪一種能源,而是我們是否有能力面對能源世界真正的複雜性。
留言0喜歡投書政治究責不能變成「關係學」競賽
近年台灣政治攻防中,愈來愈常出現一種奇特的論證方式:某企業與某企業有投資關係,某企業主又與某政治人物友好,因此政治人物必須出面說明;某人與某人共同出席活動、共同投資其他事業、屬於同一政治陣營,於是彼此便被視為應對對方的一切行為負責。這種邏輯若繼續推演下去,恐怕沒有任何政治人物能夠倖免。民主政治中的責任政治,原本建立在明確的權責關係之上。誰作出決策、誰參與投資、誰從中獲利、誰行使公權力,就由誰向社會負責。這是法治國家最基本的責任原則,也是避免政治獵巫的重要防線。然而,近年政治攻防卻逐漸從證據與事實,轉向關係與聯想。從「認識誰」、「支持誰」、「曾經合照」、「共同投資其他事業」,甚至「屬於同一政治陣營」,都可能被當成究責依據。問題在於,若這套標準成立,那麼它就必須適用於所有人,而非只適用於政治對手。如果政治人物需要對支持者的商業行為負責,那麼是否也必須對所有政治獻金捐贈者的行為負責?如果共同投資其他事業足以形成政治責任,那麼是否所有共同出資人、合作夥伴與關係企業,都能被無限延伸究責?如果政治盟友之間必須彼此承擔責任,那麼每個政黨恐怕都無法避免遭受「連坐式究責」。最終,政治將不再是公共政策的競爭,而變成一場比拚誰的人脈網絡更複雜、誰的關係鏈條更長的遊戲。事實上,民主社會從來不反對政治究責,人民當然有權要求公職人員說明與利益團體之間的關係,也有權檢視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權力交換或行政介入。但究責必須建立在具體事實與證據之上,而不是建立在想像、推論與關係延伸之上。否則,今天可以要求某位政治人物為支持者的商業往來負責;明天也可能要求另一位政治人物為親友、同事、校友、前同事甚至政治盟友的行為負責。當責任的邊界無限擴張,最終受傷的將不是哪一個政黨,而是整個公共討論品質。台灣社會真正需要的,不是更高明的影射技巧,而是更一致的究責標準。政治責任應該回到最基本的原則:誰決策、誰負責;誰參與、誰說明;誰獲利、誰接受監督。如果只因為「認識某人」、「支持某人」或「與某人存在間接關係」,就足以成為政治責任的依據,那麼民主政治終將淪為一場沒有終點的「關係學」競賽。而那樣的政治文化,恐怕不會有真正的贏家。
留言0喜歡投書當空調成為氣候戰場:高溫時代真正考驗的是城市治理能力
今年夏天,歐洲再次遭遇極端熱浪侵襲。從法國、德國到英國,破紀錄高溫不只是氣象新聞,更逐漸成為城市治理與公共衛生的新考驗。伴隨熱浪而來的,是一場關於空調角色的全球爭論。有人認為歐洲長期排斥空調,是環保理念走向極端的結果;也有人認為,面對氣候變遷,空調就是最直接有效的救命工具。然而,空調問題真正值得討論的,並不是支持或反對冷氣,而是當極端高溫逐漸成為常態後,城市如何重新設計自己的調適能力。歐洲部分地區空調普及率較低,主要原因並非意識形態,而是歷史氣候條件。英國、德國等西歐國家過去夏季較為溫和,住宅設計長期以冬季保暖為核心,空調需求自然有限。但氣候變遷正在改變這些城市原本存在的設計前提。過去適應溫和氣候建立的住宅、交通系統與公共空間,如今開始面臨前所未有的熱風險。因此,增加空調使用並非錯誤。對老人、病患、兒童、戶外工作者而言,適當冷卻設備甚至是降低高溫死亡的重要公共衛生措施。然而,把空調視為唯一解方,同樣是一種治理上的簡化。空調需要大量能源,也會排放廢熱。當城市大量依賴冷氣降溫時,可能形成「越熱、越開冷氣、城市越熱」的循環。若忽略建築設計、都市綠化與公共空間改善,最終可能只是用能源消耗換取短期舒適。因此,成熟的高溫治理不應陷入「裝空調或不用空調」的二元選擇,而應建立多層次調適架構。包括改善建築隔熱、增加街道遮蔭、推動綠屋頂與都市植栽、改善自然通風,同時在醫院、學校、長照機構與避難場所配置必要冷卻設備。此外,高溫治理也不只是工程問題,更是社會治理問題。法國在2003年歐洲熱浪造成大量死亡後,建立高溫行動計畫,包括脆弱族群追蹤、社區照護、預警系統與避暑空間。後續經驗證明,降低熱浪傷害的關鍵,不只是增加冷氣設備,而是政府是否具備有效辨識風險與保護弱勢的能力。這也給台灣重要啟示。台灣長期面對高溫、都市熱島與能源需求增加的雙重壓力。未來的高溫治理不能只是鼓勵民眾「多開冷氣」,也不能停留在零星遮蔭工程,而應建立跨部門的城市熱調適策略。從建築規範、公共空間設計,到能源系統與公共衛生政策,都需要重新思考。空調不是氣候變遷的敵人,也不是救世主。它只是高溫時代眾多調適工具之一。真正重要的問題,不是城市裝了多少冷氣,而是政府是否有能力打造一個即使面對極端氣候,仍能保護人民生活品質與生命安全的韌性城市。當全球暖化已成現實,公共討論更需要回到科學與治理,而不是讓空調成為另一場意識形態對抗的戰場。因為高溫真正考驗的,從來不是我們會不會降溫,而是我們是否懂得如何治理一個正在升溫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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