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八年,台灣第四次核能公投又來了。我真的想問一句:真的是夠了沒?這一次公投主文是:「您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乍看之下很簡單,支持核電就投同意。但問題是,投完之後呢?核電廠就會自動恢復運轉嗎?答案當然不是。這正是這場公投最荒謬的地方。

台灣從2018年以來,已經一次又一次把「核能」拿出來公投。2018年問的是廢不廢除《電業法》中的非核家園條款,公投通過後,立法院也確實刪除了相關條文。2021年問核四要不要啟封商轉,結果不同意票多於同意票,沒有通過。 2025年又問核三要不要在確認沒有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雖然同意票超過434萬張,卻因沒有達到法定門檻而沒有通過。現在是2026年。第四次。而且這一次不是問核三,也不是問核四,而是再把「核電」與「廢除非核家園」綁在一起。台灣到底還要公投幾次?

更重要的是,公投不是核電廠的開機按鈕。即使公投結果是「同意」,核三也不會隔天恢復發電;核二也不會因此自動重啟;更不可能因為一張公投票,就把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變出來。

核電真正要面對的是一整套非常現實的問題:核安怎麼證明?老舊機組要不要更換設備?設備更換多少錢?誰負責安全審查?核廢料放在哪裡?用過核燃料怎麼處理?乾式貯存怎麼做?最終處置場在哪裡?地方政府與居民同不同意?核電重新啟動需要多少時間?重啟之後每度電到底多少成本?如果出了事故,責任誰負?這些才叫能源政策。而不是把「核電」兩個字拿出來投票。

2025年的核三公投就是最好的例子。當時434萬多人投下同意票,但因為沒有達到法定門檻,公投沒有通過。然而,即使公投通過,也不代表核三可以直接重新發電。它仍然必須經過核安審查以及相關法定程序。所以真正值得問的不是:「你支不支持核電?」而是:「如果你真的支持核電,你準備怎麼讓它安全、合法、經濟而且可持續地運轉?」這兩個問題完全不同。前者只需要一句「我支持」。後者卻需要一整套國家治理能力。

更諷刺的是,台灣現在其實已經進入零核電時代。2025年5月17日,核三二號機除役後,台灣現有核電機組全部停止運轉。這幾年台灣沒有因為核電逐步退出就自動經濟崩潰,也沒有因為核電歸零就停止發展。這不是說核電從此完全不能討論。恰恰相反。核電當然可以討論。如果有人認為台灣應該重新使用核能,我完全支持他提出完整方案。但是請不要只提出「我要核電」。請把後面的答案一起提出來。你要重啟哪一座?為什麼?安全評估怎麼做?需要多少錢?需要幾年?核廢料放哪裡?誰來承擔風險?地方政府怎麼同意?新的核電機組要不要蓋?SMR要不要發展?核廢最終處置怎麼辦?這才是負責任的核能政策。否則,核能公投就只剩下政治動員。

更不要忘了,2025年的核三公投已經花掉約11億元公帑。環團當時就批評,這場公投花費龐大,卻無法直接決定核三是否重啟。如今第四次核能公投又來了。如果這次再投入八億多元,前後就是接近20億元。20億元可以拿來做什麼?可以強化電網韌性。可以改善輸配電系統。可以投入儲能。可以支持能源效率。可以投入核能安全研究。可以研究核廢料處置。甚至可以把錢拿去研究新核能技術真正需要面對的工程問題。結果我們選擇再花一次錢問人民:「你喜不喜歡核電?」這到底是在解決能源問題,還是在製造政治議題?

我從來不反對公投。公投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但民主不是把所有困難的政策問題都丟給人民回答。民主制度最重要的精神之一,是政治人物必須對自己的政策選擇負責。

如果國民黨、民眾黨真的認為核能是台灣不可或缺的能源選項,那麼他們在立法院擁有大量席次,真正該做的事情其實非常多。可以修法。可以要求核安資訊公開。可以要求核廢處置進度。可以監督台電。可以要求核電重啟成本完整揭露。可以要求政府提出核二、核三重啟的時間表與風險評估。可以要求新核能技術進行公開審查。這些全部都可以做。為什麼偏偏選擇公投?因為公投最容易。

一句「重啟核能顧經濟」,就可以把一個涉及工程、財務、核安、環境、地方治理與世代正義的超級複雜問題,壓縮成「同意/不同意」兩個按鈕。這不是能源治理。這是能源民粹。

更不能接受的是:一邊喊核能,一邊不願意處理核廢。一邊說核電便宜,一邊不把除役、延役、核廢處置、事故風險與資本成本全部算進去。一邊說核電可以救經濟,一邊卻不回答重新啟動一座已經除役的老舊核電廠,需要多少時間、多少投資、多少安全條件。這不是「支持核能」。這只是支持核能這四個字。真正支持核能的人,應該比反核的人更願意面對核能的問題。因為你如果真的相信它是台灣的答案,就應該有勇氣把它所有的代價、風險與困難攤在陽光下。

所以,我真正反對的,不是台灣人民再討論一次核能。我反對的是:八年第四次,還是只會問「要不要核電」,卻始終不願回答「核電到底要怎麼做」。2018年問一次。2021年問一次。2025年問一次。2026年再問一次。一直公投、一直公投、一直公投、一直公投——核電就會自己出現嗎?不會。

公投票不會蓋核電廠。公投票不會通過核安審查。公投票不會處理核廢料。公投票不會讓老舊機組變年輕。公投票也不會替下一代承擔核廢料。真正能讓核能成為能源選項的,從來不是公投本身。而是:技術、安全、法律、財務、環境、核廢與社會共識。這些問題一天沒有答案,投再多次公投,也只是在把台灣拖回同一個能源泥沼。

台灣需要的是能源政策,不是第四次核能政治動員。而我們真正應該問那些政客的,是一句最簡單的話:你說要核電,很好。那麼,請把你的完整方案拿出來。不要再只拿一張公投單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