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州6月通過了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後,當地期待婚姻已久的同志們爆發結婚潮,但反觀台灣的同志即使要結婚也得不到婚姻合法的保障,政府一直以來以達不到社會共識為由,避免碰觸同志婚姻議題。對此同志團體表示,少數弱勢的人權不能等多數人的共識,政府政策應該要早於社會共識,才能達到一個多元社會的需求。

今(26)日新頭殼的「開放編輯室」節目中,請到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呂欣潔以及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莊喬汝律師,探討台灣目前對於同志婚姻的態度,以及台灣同志婚姻遲遲無法合法化的原因。

常常有人會問:「同志為什麼要結婚?」呂欣潔表示,如同異性戀者,同志也有追求幸福、得到婚姻法律保障的權利。莊喬汝則反問:「為什麼同性戀不能結婚?由誰來定義婚姻必須由異性戀組成?」

莊喬汝表示,真正的平等,是大家去選擇進入婚姻制度,而不是由婚姻制度來選擇誰是可以進入的人。而且也並非所有的愛情都必須走入婚姻的制度,目前同志團體也正在推動伴侶法的制度,希望用一個更彈性的方式來規範伴侶雙方。

呂欣潔指出,在很多施行伴侶制度的國家中,反而是適用的異性戀伴侶比同性戀伴侶多,所以不僅是同性戀者,異性戀者也可透過這樣的伴侶制度作彼此的保障。

對於同志婚姻所面臨的問題,呂欣潔表示,同志對於婚姻首先必須面對的就是出櫃的問題,這也造成對同志父母的衝擊,因為傳統父母無法想像在社會及法律的不認可下,同志要如何走向婚姻。她也強調,除了法律制度的推動,整體社會觀念的改變也是很重要的。

莊喬汝痛批,政府十幾年來的都以「牽涉範圍廣泛,需徵詢社會共識」為由,不願意去直接碰觸同志婚姻這個問題,她認為連西方天主教國家都可以經過激烈的辯論去思考同志婚姻,但是台灣政府與社會的冷漠卻導致這個議題始終無法被討論。

呂欣潔則不客氣地說,ECFA或《土地徵收條例》等都沒有社會共識就可以實行,那為什麼同志婚姻就需要所謂的「社會共識」?況且如果真的需要「社會共識」,那政府為何不去做調查?可見這些說法都只是政府不願面對同志婚姻的推拖之詞。

莊喬汝則表示,在傳統的道德觀下,有些同志沒有其他選擇,只能用「假結婚」的方式去達成父母的期待,與自己不愛的異性進行一種形式的婚姻關係。她也認為「假結婚」的說法對同志也是一種歧視,因為「假結婚、真xx」往往被社會用來描述社會亂象,但同志假結婚根本不會造成社會問題,那只是因為社會給同志的選擇有限的結果。

莊喬汝也強調,政府的補助都以家戶為單位,而其中又必須是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這讓無法合法結婚的同志伴侶失去很多政府補助、優惠的機會,同志伴侶在不動產持有跟貸款上也無法以夫妻名義共有。

此外,同志伴侶不僅無法簽署另一半手術同意書,保險公司也不同意同志伴侶做為保險受益人。莊喬汝說:「國家看待他們就是兩個單身者。」在稅賦、健保義務相對高於一般人,但是卻無法享有夫妻所擁有的優惠。

莊喬汝說,同性伴侶如果要擁有小孩,在台灣只能採用收養的方式,雖然收養法沒有禁止單身收養或同志身分收養,但是單身收養小孩的核准機率低於夫妻身分,而且曾有同志想收養小孩但被法院以擔心小孩性別混淆而被駁回,這對有心為人父母的同志來說非常不公平。

呂欣潔最後則呼籲,人生而平等,不管因為宗教或者傳統觀念而對同志抱有什麼想法,作為一個人權議題,它都應該被推動,不能說要等到社會共識才要推動,不管是法律還是政策都要走在人民前面。莊喬汝也說,期待國家的制度跟政策是為了公民而設置的,同時是讓人民可以自由選擇要走入怎樣的制度。